2023年4月,王某夫妇被姐姐和外甥殴打,报警后外甥被拘留5日,罚款200元,但是两人认为处罚太轻,申请复议。 王某和姐姐之间有房产纠纷,一日,夫妇两人到姐姐住处开家庭会议,双方一言不合,就扭打了起来,经鉴定,王某夫妇的身上有拳脚形成的外伤,构成轻微伤,外甥的手上也有伤,疑似拳击其他物体时留下的痕迹。 警方做出决定,外甥因家庭纠纷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外甥接受处罚。 但是,王某不服气,主张自己的老拌已经年满60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应当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于是,王某向区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处罚。 区政府受理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的确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了该决定。 这次,轮到外甥不服了,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本案情节较轻,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已经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并无不当,不能简单的机械适用60岁以上的规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况且自己也受了轻微伤。 但是,外甥的说法没有得到法院认可,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诉讼请求,这样看来,外甥面临的处罚将加重了。 家庭矛盾中的暴力伤害,依然是暴力伤害,动手打人,家庭成员可能会选择原谅,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原谅,要求依法严惩。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