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声明书!

成信今日 2024-08-06 00:48:1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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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7 09:04

    法条科普时间!继承大戏,不表态就默认上阵,民法典说了算,沉默也能成主角

  • 2024-08-07 13:30

    民法典规定,继承不是默认要,得明说!放弃不吱声,那就自动继承咯。懂法才能不吃亏

  • 2024-08-07 09:16

    民法典这规定挺接地气,遗产继承权拿捏得当,法定时间一到,自动继承or放弃,一目了然!明确好,避免纠纷

  • 2024-08-07 17:43

    法条引用超实用,继承这事得明着来,不表态就默认接手了哦。遗产面前,写清楚才不吃亏

  • 2024-08-07 19:48

    民法典教你如何继承,不表态就默认收下,遗产可不是随便捡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