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救儿一命!2008年9月,哈尔滨一家形象设计室发生命案,老板娘遇害其表妹受轻伤,嫌疑人是其前男友,作案后潜逃。 李某是刑满释放人员,经人介绍与被害女子小荷谈恋爱,但是,两人经常吵架很快就分手了,不料,分手当月,公安机关就到李某的单位,建立重点人档案,单位也就知道了李某有盗窃案底,因此,停了李某的工作。 李某认为,这是小荷在背后捣鬼,打不通小荷的电话后,就找到小荷的门店,李某先是打了电话,在电话里,两人又是大吵一架,李某就一脚踹开小荷的店门,用铁锤击打小荷和屋内其表妹的头部,作案后潜逃,最终,造成小荷死亡,表妹轻伤的结果。 潜逃中,李某托人联系母亲送钱,其母亲得知情况后,决定忍痛报警,并协助警方,在送钱时将李某抓获。 李某被抓后,李某母亲就积极争取被害人家属谅解,但是对方坚决不肯原谅,努力失败后,赔偿了被害人家属4万。 2009年4月,哈尔滨中院宣判,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李某不服,提出上诉,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最高院在复核死刑时,案件有了转机,最高院考虑到李某母亲有协助抓捕的情节,没有核准李某的死刑,案件被发回高院重审。 重审中,高院考虑到案件起因系民间矛盾引发,李某母亲得知情况后协助抓捕,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李某也没有拒捕,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虽然论罪应当判死刑,可以酌情从宽,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终,高院重审后,判决李某死缓,限制减刑。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