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开始「做自己」的真正表现》
辩证法让我们明白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真理: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真理,不只其本身是正确的,它的对立面也是正确的。
譬如:
诚实的人,是善良的人。
这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真理。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可事实上,它的反面也成立。
诚实的人,是邪恶的人。
这两种判断都有自身的适用条件。
第一种,在大部分时候是适用的。
第二种,则会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发挥宝贵作用。
如果你和身患绝症的人相处过,你会发现,他们有些人是很迷信的。他们会认为,求神拜佛,可以真的治疗自己的病痛。
如果这个时候,你去诚实地告诉他,这些没有意义。等带你的结局只有死亡。那么,你事实上是在做一件邪恶的事。
因为在明知道绝境的时刻,一个生命还愿意进行一些基本的活动的前提,是他仍然怀抱希望。
求神拜佛,并不是为了治病,他们仅仅只是为了希望。
一个简单的方法就能够检验他们是不是真的迷信——你问他们,求神拜佛,可以让你的孩子考上很好的大学吗?
你得到的答案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否定的。
又或者,你去询问一个生长在贫困山区的,看上去很迷信的人:求神拜佛,可以让他们的孩子和条件更好的异性结婚吗?
你得到的答案100%是否定的。
他们不是迷信。
他们只是在绝境之中,做任何一个生命本能都会做的事:寻找希望。
一个人,开始能够做自己的真正表现,就是明白到任何一个真理以及其对立面都是正确的。
又或者不如说,这才是真理之上的真理。
他不会偏信任何一个。因为任何一种真理对他来说,都不是现实。
它们只是自己工具箱里的螺丝刀。他会在合适的时候,挑选最能够高效解决问题的那一个。
这也意味着,他会认真倾听,并接纳所有与其原有认知不符的认知。
他会肯定它们,因为这同时也肯定了它们的对立面。
他知道,在接纳自身认知对立面的过程里,他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反而得到了不少好处。
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做自己。
因为从那一刻起,他会明白:
一个人从来不意味着某种真理的化身。
一个人永远只是他过去的样子,他现在的样子,以及最重要的,他想要成为的样子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