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生态城教体局决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9月1日以后,申请转入生态城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域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已落户的适龄学生仍可在计划转入的年度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申请转学当年的8月31日(含)。如所购房产为生态城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的时间和年级
2025年春季学期起,小学仅可申请秋季学期转学,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转学登记方式和具体时间,以届时生态城发布的小学转学报名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初中入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发布实施后,生态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其家庭持有生态城房产的,学生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调整初中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9月1日以后,申请转入生态城初中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初中生申请转入时,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域公办初中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已落户的适龄学生仍可在计划转入的年度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须持有满一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生态城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四、调整“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
本通知实施后,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房产,原产权人家庭内学生,自就读生态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日起满6年,新的房屋产权人家庭学生方可申请小学、初中转学。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内容中的“房产”须为生态城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其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此政策解释权归生态城教体局所有。政策问答具体附后。
若天津市或滨海新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