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小薇成都 2024-08-11 00:39:16
商转公 政策 房贷提前还款 经济 利率 社保 人才补贴 灵活就业缴纳社保 生活随拍 成都市公积金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 03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调整工作原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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