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博弈:重构中国法律史

健柏谈文学 2024-08-13 12:14:17
-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是黄宗智的一本名著,在书中,通过对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的深入研究,揭示了清代法律制度在表达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巨大背离,以及其背后的复杂逻辑和文化背景。 - 1️⃣清代法律的两副面孔 - 清代的𡧺方话语构建了一幅理想化的法律图景:仁政爱民,诉讼很少,官吏清正,百姓和睦。然而,诉讼档案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画面:民事案件数量庞大,诉讼当事人多为普通民众,县官审理案件时多依法断案,而非调解。这种背离,如同鲁迅笔下的阿Q,一面是“精神胜利法”,一面是现实的屈辱和无奈。 - 比如清代法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得分家析产。然而,小农家庭普遍在弟兄成婚后就分家。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正是𡧺方话语与现实实践之间背离的体现。 - 2⃣️制度与现实的矛盾统一 - 清代法律制度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表达与实践的矛盾统一体。𡧺方话语塑造了法律制度的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影响着其运作方式;而实践中的法律运作也反过来影响着𡧺方话语,使其不断进行调整和适应。比如清代法律规定,买卖土地需要纳税,否则买卖无效。然而,实际中许多土地买卖并未纳税,清律对此也有变通的规定。这种变通,体现了法律制度对社会现实的适应和妥协。 - 3⃣️超越西方理论,重构中国法律史 - 黄宗智的研究超越了西方理论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简单套用,而是深入挖掘中国历史背后的文化逻辑和历史脉络。他认为,清代法律制度并非简单的形式主義或实体主义,而是两者的矛盾结合,体现了实用道德主义的智慧。清代法律制度注重情、理、法的兼容,在审理案件时,既要依法断案,又要考虑人情和道理。这种实用道德主义,体现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 - 这种開創性的思路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重构了中国法律史的研究。黄宗智不仅揭示了清代法律制度的复杂性,也打破了西方中❤主义的偏见,为中国法律史研究开辟了新的路径,为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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