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执法有温度!近日,湖南邵阳绥宁县的曾哥烧烤店因为“违规出售拍黄瓜”而被举报,店主不禁疑问,拍个黄瓜还需要办证? 根据有关规定,餐饮业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就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证,然而,许多店家并没有办理此证。 上文中曾哥烧烤店就是一个例子,好在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虽然有违法经营,但是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只要求其责令整改,而店主也比较配合,所以也就决定不予立案。 店主也比较认可这个处理结果,自己是小摊小贩,对于高额罚款也很难承受。 不得不说,这次执法确实有温度,净化了营商环境,避免了“小过重罚”的尴尬局面。 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餐饮经营者如果违规出售凉菜制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之所以说能够净化商业环境,也是因为有些职业打假人靠着这个牟利,据光明网报道,2023年就有人在一年之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 所以,如果执法者不本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过罚相当等原则来处理此事,那么最后只会令职业索赔者赚的盆满钵满,而商家经营的如履薄冰,政府公信力也必然会受到损失。 所以说,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次起了一个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