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刺杀法官的罪行在舆论中竟引发如此压倒性的争议,而非一致谴责?在王佳佳法官这一不幸遭遇的案例中,她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始终秉持公正与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条文行事,其职业操守无可指摘。那么,为何这样一位正直的法官会遭遇如此极端的暴力行为? 深入探究,这起事件的根源似乎并不单纯指向个人恩怨,而是涉及到了更为复杂的法律执行与利益纠葛。原告因何对判决结果心生不满,乃至采取如此极端手段?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住院天数证明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这一偏差直接影响了法庭的判决结果,使得原告原本合理的赔偿诉求被大幅削减。这种因信息不对称和利益驱动导致的司法不公,无疑是引发悲剧的导火索。 在此情境下,我们不禁要问: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存在漏洞,以至于能够容忍此类明显有违事实的情况发生?而社会舆论在谴责暴力行为的同时,是否也应将目光投向这些隐藏在背后的制度性问题,寻求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反思? 因此,那些急于谴责王佳佳法官的声音,或许应当先冷静下来,仔细审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理解其背后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正评判,避免让无辜者承受不应有的指责,同时也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法院都是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你说说这样的职权单位能做到公正公平吗。她可能事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的是没错。但是法律同一条判决条文都能判出两种结果。我举个例来说比如故意伤人可以判三年如果走走关系可以监外执行。你说同一件事两个结果你能说他判错了吗?
一份判决,将小小刮蹭案变成杀人案,并引发民愤,法官判决结果再正确,再符合法律,也是一个失败的判决,是一个不得民意的判决,是一个需要反思和纠偏的判决。
法院公开当时庭审视频让大众看看不就行了!
从青岛路虎事件看,有仇当场必报,不要过多考虑其他的,你考虑得越多,对方就越是嚣张跋扈,甚至毫无损失。
为什么舆论一边倒,难道不能发现什么吗?
这一个是两件事,杀人,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也不用问是非,因为这个是太简单了,动手杀人就是凶手,而且不是自卫,所以罪责是肯定的。但这个判决是错误的,是轻率的,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低水平的,是把小事变成大事,是把小事变成坏事的判决
为什么人家只刺杀你,不去刺杀别人?
她忘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公道自在人心 不是你说是就是
换我也想这么干刀了就谁也不欠谁的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主要责任在保险公司,你看你们干的什么事,赔多少事先不商量一下,判的和赔的一样不就公平公正没事发生了。
别说其它的,只说一个法官,一年能判几百个案件,我有点不理解,是不是不用看卷宗,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来断案了。
保险公司愿赔一万二,她给判了九千多。保险公司是慈善机构吗?
所谓公平公正,就看你站在什么角度!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你认为她是公正的我不信,后半个月的什么费用都不要,要是她父亲 也会这么判吗
社会的险恶!!一个正值的法官被杀,天天报道,向大众讨回公道!而一个正值而地道的“老农民”卖了几元“神仙菜”换来罚款几万元,你们却没有伸出援手替老汉讨回公道。极瑞双标!!!这不是社会险恶???
王法官大可不必自行否决医院出具的合法证明,导致矛盾直接转移到法官本人,如果保险公司觉得医院出具的证据有问题可以另行起诉和举证!估计结果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法院要是能光明正大,那就把战略伙伴的协议书晒出来大家看看!
民诉不减利,刑诉不加罚,不然设上诉环节干啥,保险公司都愿意赔12000(绝对是有法可依的最低线),结果法官再减3000,已经是违背最基本的原则了。
公道自在人心
啥时候原告诉请所需的证据,改由被告来提供了?小编这节奏带的,够高明,但无比恶心。
越洗越苍白,过一久暴雷事件反转,这几个写洗地文章的是不是要跳楼自戕
人在作,天在看,百姓有杆称
这样的事件,常规思维就是法官拿了保险公司方面的利益,故而赔偿就少了,故而引起杀人案。现实就是现实,即使不承认,这也是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当然本身就是屎也是完全可能的,说不清楚就永远是迷了,无法追查的,除非当事人出来揭露真相,但没有人傻到这种程度吧。过去就过去了吧,吃瓜群众作为饭后谈资就是。
为什么现下很多人说保险是骗人的,保险公不应该好好的反思反思吗????
人家陈清泉不是说了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
立案庭法官有没有审判权?法官能不能直接推翻交警和医院出具的专业机构证据?推翻证据应该是保险公司提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骗保一案法院无权处理,应该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另外,公开整个庭审视频。
乱扯张三、李四
绝对有问题!
小编你也错了,保险公司提供不准确信息,法官也该问查清楚呀!
此文作者有没有收到某些好处?
平心而论,全国超过9成9的法官都是依法依理断案的,同样超过9成的保险公司也是依法依理赔付的,现在这些法官和保险公司也成了这件事情的无形中受害者!
没有利益输送的话会这样做么?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住院15天,加上14天拿药,赔九千,合不合法就不太清楚,但,这合理吗?
下辈子带着良心投胎
拉黑,不出庭审视频,天天推站法官的软文。再推,我就不打算理性看待问题了,直接认定法官该死,作者是间谍。
站在道德方面,王佳佳没有良心,站在法律方面,保险公司愿赔一万二,她判九千多,不懂法。
问小编:法官是否应该调查举证材料真实性。
舔鞋底的,看到你的眼神就知道你有多恶心
什么煞笔玩意
法律都规定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有效,为什么法官否决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法盲喷子多
小编是不知道此案已冷么,还不知道廉耻的蹭热度,说什么好呢,对,就是勇气可嘉
一起交通案,躺了10来天,自己垫的,结果9000块打发,简直人神共愤。用基本的思维想想,住院这么多天,几千块下的来吗?精神损失、误工、受到的痛苦,结果判出个这种结果,无耻下贱的毒妇。
一年400多个案件结案😓,牛逼啊
她应该在一万二与一万八之间判决,那怕判一万二,也不会被杀,也许冥冥之中有定数,她却判了九千,同时开启了自己走向黄泉之路的绿灯。
保险公司是傻子,不会判定赔偿金额,要法院给把关。法院真是太好了。在者,医院的收费是给老汉了,还是给医院了能说明一下吗?
比用地黄水洗还恶心
没有因,那有果
不能说法官有自主裁决权,要最高院给出她的判决的法律依据。
为什么舆论一边倒????
刺谁不是刺??就问那为啥被刺的不是𡌅肇事者或保险人员???
俗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你这审的是交通事故而不是保险公司的事,交通事故责任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和保险公司有什么关系
刺杀是刺客的行为,,,,,那9000多块钱最后到底进了哪个银行账户啊?!?!
让机器人判更会准确无误。输入程序密码。照章办事。其实简单。
还
就是没住院 你也待赔偿
保险公司已经够无耻了,没想到还有比它更无耻的!
如若一年能判400案,有何可说?
第一段,把职业准则当成个人品质,作者是裁判?
事实就是我王佳佳错了,因为对的是能够存在的,错的才不会继续存在
一个法官能把自己判死了,能说她不公正吗?但我感觉怪怪的
你是真傻还TM是装傻!
一切皆有因果关系
网上无知的人还较多,只看到表面现象,还容易激动。
是否正直,拿出证据来。
不要甩锅保险公司了,人家都同意赔12000,你偏要耍官威,不冤
依法依规来判案,还要法官吗,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得了。
不要侮辱了‘正直’这个词
首先弄错被,被告应该是司机
交通事故案办成了保险理陪案,不能算公平、公正吧?
网上没有实名,1450胡说八道不负责任无人知。没见有名姓之人这般乱喷。
有因必有果
是法官就一定公平公正吗?我相信法律但并不一定相信人
公道自在人心
有陪审团就会好一些。
事实胜于雄辩
三千块,两条命!唉!
有啥好奇怪的
她的死是一种警醒
[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点踩][屎][屎][屎][屎][屎][屎]
小编客观评价
问题的本质在于公正与否
你不是拒绝调解么,那我就按最低标准判。这就是很多法官的思维方式。
悲哀
请你好好看看陈中华律师的文章!
为资本献身
按人说的,让人捅了又没住院。不需要赔钱嘛。。。
到下面在打官司吧。
王法官为啥就相信保险公司的证据,而不是都问问几个为什么。如此偏听偏信还能说是公正,有待商榷。如果在判决前能走访一下老汉,听听他的苦难并能亲身体验一下,就不会如此轻易的判决了。
别洗了,她的底裤已经被扒下来了看看她以前怎么判只要是保险公司赔钱的案子病人只有在住院时期才有钱出院就算康复,有多少家庭能一直在医院养伤
现在法学界普遍跟大众脱离了,就一个大学大学未毕业的学生都觉得王佳佳一年判决四百多份案件很正常,这个正常吗?一天判决二份,啧啧
守护的真好,守护到了狱王那里[大笑][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