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

王旭明 2024-08-17 17:49:45

#旭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

8.13亿元,我的天!枪毙吧,太可恨了。孙被抓后,我几次去贵州听当地不少干部和百姓说起孙如何如何坏,在位时就明着买官卖官,其家人为其代收钱,等等。不知真假,总之二十多年边贪边升,居然升到了省部级,提拨任用和监管制度肯定存有大漏洞,教训太大了。另外,虽说谁的罪就是谁的罪,不能株连九族 ,但也要查清孙家人是否参与了孙的贪腐,不能孙一人全顶了,其他妖孽照样享福。

看来,反腐肃贪真是任务艰巨,贪额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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