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后怕!”山东青岛一名男子和女友深夜走路,遇到一个戴遮阳帽的老太太,说天太黑,她一个人不敢回家,让他们一起送她回家,男子怕其中有诈,让女友等她,他决定自己去送,可送到一半,老太太的一个举动,吓得他夺路而逃。网友:以善报恶,恶上加恶!
路勇和女友艾莉手牵手,往出租屋走。
他们刚去撸串,吃的沟满壕平,决定走路回家,就当消化神了。
路勇和艾莉谈了3年恋爱,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可因为他们的婚房刚装修好,还在散味,所以,还住在出租房里的他们,决定把婚期往后推。
而且,他们已经同居在一起,出双入对,同床共枕,虽然是男女朋友,却和夫妻没啥区别,他们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正在两人不紧不慢往家走时,一个戴着遮阳帽的老太太,突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老太太身形瘦削,眼神中透露出几分焦急与无助,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年轻人,这天太黑了,我一个人不敢回家,你们能送我一段路吗?”
路勇和艾莉对视一眼,心中虽有犹豫,但善良的本能,让他们无法拒绝这样一位看似需要帮助的老人。
艾莉轻轻拉了拉路勇的衣袖,用眼神询问他的意见。
路勇深吸一口气,他觉得这个老太有些不对劲。
这个时间一般出来的,都是年轻人,老太一把年纪了,早就该睡觉了,还在街上闲逛啥呢?
而且,大晚上的,她还戴着遮阳帽,是遮阳还是遮脸呢?何况她说她害怕,怕咋还往出跑?她的老伴,或者子女都不找她吗?
反正,心细的路勇冒出来很多问题,越想越觉得蹊跷,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但万一老太太真的需要帮助呢,毕竟自己也是猜测,没有证据证明她心怀不轨。
最后,他决定,让艾莉原地等他,他自己去送。
老太太听了,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但随即又恢复了那副无助的模样,她连连点头:“谢谢你,你真是好心人。”
就这样,路勇让艾莉在路灯下等她,路上还有稀稀拉拉的行人,起码很安全。
他独自送老太太回家,起初,两人之间还闲聊天,老太太说着些家长里短,路勇则耐心听着,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可走了一段路,四周的灯光逐渐稀疏,路勇心里开始不安起来,他问老太离她家还有多远?
老太一个劲的说:快了快了,就在前面。
但是,越往前走越让路勇心里打怵,他突然想起,以前看过一部韩国电影,就是一个坐轮椅老太让一个小伙子送她回家,然后小伙子被老太婆伙同她儿子一起加害了。
一想到这里,路勇身体哆嗦了一下,他试探性地提出:奶奶,前面就快到路口了,要不您自己走过去,我用手机给您照亮,我就送到这里了。
老太却突然停下脚步,眼神变得很怪,她紧紧抓住路勇的胳膊,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坚持:“不行,年轻人,你再送我一段吧,我害怕。”
那一刻,路勇的心猛地一紧,他好像感受到危险一步步靠近。
你说老太精神有问题吧,她还知道天黑害怕,你说她正常吧,哪有这么麻烦别人的?
他就是觉得老太的眼神中,似乎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让他感到一阵寒意。
他想挣脱老太的手,但对方抓得更紧了:奶奶,我真的得回去了,我对象还在等我呢。
说完,路勇甩开老太胳膊,撒腿就跑,跑了好一段路,直到确认老太太没有追上来,路勇才停下脚步,大口喘息着。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路勇自愿帮助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无因管理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路勇和艾莉最初是出于善意,愿意帮助老太太回家。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情况特殊,我们更关注的是可能涉及的安全问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2、如果路勇感觉到危险半路逃离,属于紧急避险。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当路勇在送老太太回家的过程中,感受到潜在的危险并决定逃离时,他的行为可能涉及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路勇在感受到危险时选择逃离,如果他的判断是合理的,且逃离行为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3、帮助他人首先要确保自己安全。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将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如果老太太的行为确实存在不法侵害的意图,比如试图通过欺骗手段对路勇实施加害行为,那么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老太太的行为给路勇造成了实际损害,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帮助他人时,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安全。如果感到潜在的危险或不安,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可以请求他人协助、报警或选择其他安全的帮助方式。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