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法官的遭遇,触动了每个人的心弦。 农民兄弟用生命诠释了“公平”的重量,警

爆爆聊社会 2024-08-22 17:57:00

王佳佳法官的遭遇,触动了每个人的心弦。

农民兄弟用生命诠释了“公平”的重量,警醒我们法律与民生的紧密联系。

在名利交织的社会中,法律应成为守护公正的灯塔,不可脱离人民根基。

人心有秤,公道自在。

违法乱纪者,终将自食其果。

法律应是守护者,而非利刃,确保坏人受罚,好人有依。

法条之外,更需兼顾道德与人性,让判决充满温情与理解。

王法官的高效工作令人敬佩,但公正远比速度更重要

我们期盼的,是既快速又准确的审判,而非草率了事。

“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苦涩,提醒我们反思法律实践的不足。

好法官需兼备法理与人情,更需关注弱势群体。

法治信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不容动摇。

让我们携手努力,让法治之光普照大地,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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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3 02:14

    过错的根源在保险公司没有垫付医药费,如果保险公司作为了,有保险公司的监督,医院也不会过度治疗。从这个角度看,法院跟保险公司的合作还不如医院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合适。王法官根源是被保险公司给害死了,却还帮它们数钱。

  • 2024-08-23 11:18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用户10xxx60 回复:
  • 2024-08-23 11:19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 2024-08-23 11:18

    如果,说的是如果。如果党车祸案的原审判结果是错误的,或是有失误的,法院应不应该给他评反纠正?也即是说,重新审判,赔偿给他所有应得的赔偿?并法院和原审判法官向他当面公开道歉。因原审判法官已死,就其家属代为。因为历史上许多冤案错案,都能获得评反。冤是冤,错是错,冤不能抹错,错不能掩冤。当然,党某某过激杀人,也一定要依法审判,该是什么罪就什么罪。这样,能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执法,从而构建美好的法治社会。

    用户11xxx50 回复: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不可能
  • 2024-08-23 11:19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从法律可知,医疗费包括了住院医疗费和出院后,一直到一审辩论终结前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使后面14天没有住院,其医疗费仍然是赔偿范围内。

  • 2024-08-23 20:27

    人人都是关心老头,不要搞错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2024-08-22 21:55

    逝者已逝,就不要总是太多造谣。冤冤相报何时了,活着的老汉也没必要死刑,就让他往后余生替王法官家人当牛做马,弥补过错吧。

    用户10xxx74 回复:
    想得出来?
  • 2024-08-23 20:17

    那9000多元钱最后进了哪个银行账户啊?那个银行账户的户主才是幕后真凶[祈祷]

  • 2024-08-23 12:23

    讲的合情合理合法,这才是法律工作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