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情况!当初少年仅十八,飞来横祸栽于他,狱中无数滚刀趴,归来满头已华发!(真实事件) 一九九八年,吉林18岁小伙李涛(化名),因杀害官二代锒铛入狱,从始至终他坚信自己无罪,13年后出狱,开始漫漫申冤洗罪之路,苍天不负有心人,案件果然藏玄机! 二十六年前,阳历二月时分,地处东北,吉林省内省外,笼罩在森森寒气中。一处街头,一群少男少女们,结队而行,行色匆匆,细细观察,会发现个个都眉飞色舞,眼中有阵阵寒光闪过,似乎在找寻猎物一般! 前方十八岁的李涛,望着这一队来势汹汹的人马,心跳陡然加快, 作为同龄人他敏锐察觉到,这些人来者不善,似乎全是冲着自己来的, 但转念一想,不可能啊,细细端详一番,自己压根从没与他们任何一人打过照面,况且自己一向安分守己,向来没得罪过人,也没说过别人的不是,今日怎会有人找上自己? 正当李涛百念丛生,苦思不得其解时,一队人马已快步走到李涛三五米前,站定后,一群人将李涛团团围住,个个摆出一副要动手的架势,手里捏着棍棒。 李涛一头雾水,满眼迷茫,但看着四周男男女女个个眼中凶光越来越浓,他心中顿时生起一股凉气,四肢便忍不住开始发抖,脑子一团乱麻,杵在原地,做不出什么反应来。 突然为首一人,率先打破这让人有些喘不过气的氛围,上前喝道:“就是他,给我上,往死里狠狠打!” 一声令下,少男少女化身发疯的野猪,一拥而上,咆哮着,挥拳抡棒,誓要将李涛活活打死不可! 察觉到危险袭来,李涛紧张到了极点,脑子一片空白,靠着身体本能反应,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一顿乱砍乱挥, 情急之下,对方为首一人被刺身亡,其余人顿时作鸟兽散, 冷静下来的李涛,看着倒地血流不止的男子,还尚未从恐惧中恢复的李涛,便陷入了更深的恐惧当中,他意识到自己闯祸了。 出于本能害怕,他逃离了现场,稍作镇定后,他认为自己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就算杀了人,也是正当防卫,顶多防卫过当。 抱着这个念头,心下顿时坦然了许多,于是便重新回到了案发现场,等待警方的到来!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事与愿违,他不但没有被判定正当防卫,甚至连防卫过当都没攀上,直接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13年! 更为戏剧的是,当初围殴他的少男少女们,确实跟他无仇无怨,因为双方压根就互不认识,只因对方把李涛认错了,这才导致悲剧发生! 十八儿郎,出狱已是三十而立的中年人,大好年华虽不在,但一腔初心并未改,沉冤昭雪便是万分要紧事! 照他分析,他属正当防卫绝无半分不合适,但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这其中定有猫腻! 皇天不负有心人,案件中,种种诡异之处开始浮出水面。 第一,便是死者身份,当初为首一人并非寻常百姓家眷,其父贵为林业局干部,实乃名副其实官二代! 第二,参与案件的法医以及尸检医院,均与死者父亲单位有关联,既然如此,会不会暗箱操作,实属耐人寻味! 第三,最关键的一处,当初的庭审记录竟疑似有被人涂改增添的痕迹,而疑似增添的内容为:“卷宗有证据证实苏某某并未追赶陶利”。这句话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放到此案中,可谓是决定李涛命运的一句话也不为过! 虽然漫漫申诉路,数次被驳回,但吉林省检察院已经伸出来援手,该院认为此案应属防卫过当,而非故意伤害,目前正在对李涛的抗诉进行调卷工作!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