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报道这个事之后
话题热度很高
但是华夏时报记者就是个外行,
根本不懂这套东西是怎么玩的,
把被律师忽悠断供者故事当成了经验之谈
我来说说断供保房的核心点
1.房价上有没有剩余价值,有剩余价值,可以二抵或者对敲,现在首付15%,做高评高贷再对敲。
2.完全没有剩余价值,打算做背债人,那么就是榨取房屋价值,居住权和租赁权是对抗的,就是设立居住权后不能出租,出租后不能设立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和租赁可以为同一个人。合同法中租赁最长20年,有人会说20年租赁+20年赠送,实际是赠送+租赁最长20年,超过部分无法律效应。
我们再看华夏时报的这个故事
房价287万断供,之前首付3成,那么贷款顶多就是287*0.7=200万。
高评322万,如果做对敲,322*0.85=273万,还去银行200万按揭,可以拿到73万在手里。
那么做断供保房结果呢,高评322万做抵押,抵押7成,说是贷出来225万,多拿89万;法拍136万,按揭200万,法拍后还欠银行64万,如果这64万不还,就是失信人和老赖,如果拿着89万还了64万,也就是还剩25万,主要征信也上黑名单了。
跟做对敲比完全划不来,为了89万做老赖,还只做了15年租赁,另外5年租金不要了,真的做断供保房都是多套高评高贷,再组合20年租赁,如果房价大跌资金链断裂,贷款叠加到2000/3000万,套一大笔钱出来,不会只为了80-90万就把自己搞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