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长沙楼市全面放开

怀莲聊房产 2024-08-24 20:58:15
✅政策原文: 8月23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明确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既有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文件解读: 理想情况:如果你只在岳麓区有房(不管有多少套),你在长沙雨花区、开福区、天心区等其它各区、县、市买的第一套新房,只要首付1.5成,还可享受首套房的商贷利率(目前最低3.35%)! ✅ 政策问答 1. 问:请问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按区县(市)认定的首套房标准?答:住建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对家庭住房套数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2. 问:我购买的是二手房,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不能,此次政策适用的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家庭),二手房的购买者(家庭)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3. 问: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不能,此次政策适用的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 问:我将某一区县(市)现有住房全部卖掉,再在这一区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可以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 5. 问:请问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我此前购买的新房已网签备案,请问能享受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的政策吗?答:此次政策从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此前已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家庭)不能享受此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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