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65岁老太太,在体育场活动,崴住脚了。竟然在家休息了一个半月,还是不敢大胆活动。 我这篇文章只是讲故事,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话说,我家对面一楼,有一位老太太,65岁,身体很好。孙子们也都大了,上中学了,不用她多操心了,所以她的主要任务就是和老伴天天去体育场健身了。 这大概有将近一个月没有看到老太太了。莫非她外出旅游了?或者是去上海女儿家了? 外出旅游不会这么长时间。去上海女儿那里也不会在这暑热的季节。今天早上散步,恰好遇到她老伴,我就问他:这一段时间怎么早晚都是你一个人散步?内掌柜怎么没有和你一起行动? 她老伴告诉我,原来这位老太太在体育场锻炼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脚崴了一下。当时就觉得很疼。休息了一会儿,就慢慢回家了。因为体育场离家并不远。 回到家里以后,自己找了点红花油抹了抹。休息了一天,觉得不很疼了,就也没太在意。虽说没去体育场健身锻炼,但陪着老伴散步,还是没受影响。 到了第三天,却发现脚踝子骨肿了。于是,就去县医院检查。医生让拍个片子,然后说,没多大事,就是韧带拉伤了。给开了点止疼药,回家歇着。 医生特别交代,不要小看这点毛病。不算什么大问题,但是你必须休息。不能活动。韧带拉伤,除了休息,让它自然修复,其它没有什么好办法。你得打算休息一个多月时间了。 老太太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去医院的时候,老太太还是慢慢走着去的。本来就300多米的距离。回头的时候,真的走不成了。无奈,只好叫了出租车。 接下来的日子,老太太就是天天服用一些止疼药,还用医生开的什么药水洗脚脖。其它时间就是躺床上休息。 好在,现在有手机,抖音,短视频,让老太太也不是特别寂寞。当然还可以在床上躺着,和远在上海的女儿说话。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躺着。脚踝子骨下面有时还会跳疼,刺疼。老伴去医院问医生,医生说,那是修复神经。 终于,卧床休息一个月了。老太太觉得问题不大了。一家亲戚孩子结婚,她应邀去吃席了。尽管是坐车去的,但还是走了点路。而且和亲戚们见面,说话时站立的时间长了,于是晚上脚腕又开始刺疼了。 老伴告诉她,这是还没好彻底,累着了。继续休息吧。于是这几天又开始在家休息了。 我听她老伴这么一说,心想,这只是脚崴住了,也没任何外伤,可能连轻微伤也不算。治疗费用确实花费不多。也就是拍片子花钱多一点。但是,她可是卧床休息了一个多月啊! 好在她和老伴都有退休金。尽管不多,但保证生活没问题。如果她是年轻人,需要干活挣钱养活自己,那她这么长时间的休息疗养,她可怎么生活? 好在她是自己脚崴了,不存在医疗纠纷。如果是别人行为导致的,需要赔偿,卧床休息的时间这么长,又没有医疗费用支出,该怎么算?该不该有护理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