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驾驶大客车在高速正常行驶,客车上坐了36名乘客。期间男子闻到车厢内一股柴油味,他不敢掉以轻心,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检查。发现其中一根油管松动。男子遂将卡箍拧紧解决问题。没想到在经过加油站时,交警将其拦住,说他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记12分。男子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可交警却辩称:未打开双闪、未设置警示标志。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李龙是一名客运司机,从事客运行业已经十几年了,算得上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司机。
每次看见车上坐满了乘客,李龙总感觉到责任重大。他不仅是要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更是要保证乘客的安全。
让李龙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种严谨的态度,却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
事发当天,李龙像往常一样驾驶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虽然这个时候高速的上的车并不多,可是李龙依旧不敢掉以轻心。
路牌上显示,距离下一个服务区还有2公里。正当李龙准备在下个服务区休息一会的时候,却在车厢里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柴油味。
这可把李龙吓了一跳,要知道车辆一旦出现柴油泄漏,再加上发动机的高温,就非常容易出现燃烧。
给车上的乘客解释后,李龙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随即对客车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原来是一根输油管出现松动,这让李龙不禁长舒了一口气。好在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需要将卡箍拧紧,问题就能解决。
将卡箍拧紧后,柴油果然就不再泄露了,李龙随即上车赶往服务区。
让李龙没有想到的是。他在服务区加油时,突然交警赶来将他拦住。理由是违规占用应急车道。
李龙解释称:在驾驶过程中闻到柴油味,这才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
可是交警确认为,李龙未打开双闪,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坚持要给李龙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李龙不服,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当天,李龙驾驶车辆时闻到柴油味道,担心车辆会出现什么异常,才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进行处理,并没有什么不妥。
《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车上的乘客也闻到了柴油味道,并对李龙的说法进行了佐证。
交警队辩称:
李龙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并未打开双闪,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违反了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执勤交警对李龙的车辆进行检查,并没有发现李龙所说的,输油管存在泄露情况。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是否存在违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发现李龙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情况属实,证据充足。虽然李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车辆发生意外,但是未按照规定采取警示措施,交警对其处罚并无不妥。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龙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郭大夫
没打开双闪,没在离车尾规定距离摆放反光警示牌是很危险的,受处罚一点不过,但扣12分未免太重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