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别乱写,小心作废!

靠谱大状很会说 2024-09-01 16:49:49
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签订之后,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核心的原因还是因为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写得不规范,不严谨。和对方协商拉扯半天,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次,我们就把协议的3写4不写一次说清。 · ⭕必须要写的三个内容 1️⃣放弃反悔的权利条款必须要写 写明对方放弃任意撤销权,本协议为不可撤销协议。因为赠与性质的不动产,在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对方有随时撤销赠与决定的权利的,这个权利就叫任意撤销权。解决任意撤销权一共三个办法:过户、公证、书面写明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 · 2️⃣财产归属、履约细节、违约责任,都得写清楚 涉及需要变更产权登记给你的东西,如房产车辆商铺,原本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现在要约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最稳妥的方式,就是签婚内财产协议,再加上产权变更登记,在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之前,他都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变数,我们也一定要约定清楚,如何交付房产给你,什么时间进行过户,如果不配合进行过户,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 3️⃣明确清楚其他的重要条款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不能擅自处置、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分或少分。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把这个钱赠与给第三人,或者说用于炒股,如果说他真的这样做了,那就按照处置时金额的多少倍,进行补偿。这个赔偿金也尽可能约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 ❌千万不能写的几个条款 1️⃣不能设置任何的前提条件 如果离婚、如果出轨、如果生二胎等等,财产按照协议的内容分割,这些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无效条款。 · 2️⃣不能写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多少 抚养权是在离婚后才会产生的概念,离婚前约定的都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还会导致整个协议无效。 · 3️⃣不能写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 不能写净身出户、不能写谁提离婚谁少分财产,这一些都是以放弃i财产为由,限制了一方的婚姻自由,都属于无效条款。 · 4️⃣不写财产全归一方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全归一方”这种写法就有些偏激了。只这样写不仅不公平,还可能被认定为有胁迫之意从而导致协议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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