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20240825

哥们总无闻 2024-09-01 16:51:33
2024年8月25日 《相逢浅花路》 内容: 2021年10月13日下午,晓康驾车带着妻子外出看病,和骑电动车的宋军发生冲突。两人言语不和,当街就扭打在一起,晓康的妻子头部轻微出血,而宋军三根肋骨骨折。伤情鉴定报告显示,宋军属于轻伤二级,该事件构成刑事案件。随后警方将该事件作为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23年4月,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检察官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最终认定晓康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讲评:中国政法大学 元轶教授 问:晓康从涉嫌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这个跨度非常大,您帮我们从法律层面上来解读一下这两个概念。 答:首先正当防卫是以不法侵害为前提的,是要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首先要有不法侵害因此才会出现正当防卫,因此正当防卫的前提就是不法侵害,故意伤害的行为其实是自己制造了一个不法侵害,因此这两者在起因条件上是有区别的,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从时间条件上来看,正当防卫的要求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这个不法侵害还没有开始,或者说已经结束,那么这个时候你所做的所谓的防卫行为都不属于我们所说的正当防卫,二者的区别还是有一个别的角度呢,就是正当防卫他是去制止不法侵害,故意伤害的其实是去制造这样一个不法侵害的,追求的是一个伤亡的后果。 问:其实正当防卫的话题最近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在司法实践当中认定正当防卫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我们看到今天这个案件里面确实给我们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一方面我们看到有些人他会以防卫之名去实施不法侵害,这种情况的要坚决杜绝把它认定成为正当防卫,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坚持之前经常说到的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样一个原则。因此我们其实遇到两方面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就是要防止这种以防卫之名去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比如说挑唆防卫,就是他以挑唆的方式让你去攻击他,然后他再对你造成一个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另外一个就是对于一些显著行为的不法侵害,然后在明知对方是一个显著轻微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对对方给予这样一个会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的一个反击,另外比如说在对方对你进行不法侵害的时候,那么你将他制服,制服之后比如说倒地之后而且他昏迷,在这种情况下你出于一种教训他的心态,继续对他实施足以对他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制止行为,这个时候我们也不能认定成一个正当防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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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2 10:22

    监控成关键证据了?打架现场还能这样翻盘,看来以后得随身带摄录设备了?

  • 逆行,打人,逃逸。拘留10日,罚款1000。应该定为全国交通法的统一的标准。 是? 不是?

  • 2024-09-02 15:07

    终于更新了

  • 2024-09-02 14:41

    可以摘抄糊弄作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