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扇了老师几个耳光,就被判刑1年六个月。女子辱骂殴打退伍军人还肇事逃逸,仅被处行拘10日,罚款1000元。 为什么基本相同的案情,判决的结果,却相差如此之大?总结起来,两者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青岛打人者是女人,河南打人者是男生。 青岛打人者开路虎,河南打人者骑单车。 青岛打人者有前科,河南打人者是素人。 青岛被打者,是退役军人。 河南被打者,是退休教师。 青岛被打者,与打人者素昧平生。 河南被打者,曾经殴打过打人者。 怎么看都感觉这河南的小哥,真是太冤枉了。不就是几个耳光吗?而且从来没说过,挨揍的人是不是罪有应得。而这位青岛暴躁女,她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好,能轻易地逃脱制裁呢?#秋日随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都是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