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最新通报来了,除了失望还是失望,我担心以后路虎女这样的人会很多。通报内容简单概括如下: 第一,这个女的是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青山村人,曾经从事茶叶店经营,个体运输,目前没有固定职业。 第二,这女人当天是准备去医院看病,行至青山村观景台附近的时候,因为车辆比较多,通行缓慢,就逆向行驶超车与小林正向驾驶的车辆相遇,他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没能成功。 第三,通报证实,这女的确实对小林进行了辱骂和殴打。 第四,说小林面部软组织挫伤,鼻出血及体表挫伤,右颈部一处,右上胸部一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属于轻微伤,没有达到轻伤标准。 第五,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对王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金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项,对王某的侮辱行为处以罚款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对王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8月30号凌晨1点多,将王某送到青岛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第六,说这女的已经表示了悔过,写了道歉书,还说他表示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 第七,说这个案子只是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八,说王某车辆右前侧,大巴车左后侧轻微车损,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王某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符合规定,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手续齐全,完备有效,无需扣留车辆。王某被执行行政拘留后,车辆由其亲属保管,曾停放于市南区金坛路附近。 第九,通报说,对王某驾车逆向行驶行为已经罚款200元,对其驾驶证一次记3分。 第十,说网上出现大量王某“居家拘留”是不实的言论,首发者是31岁男子王某志,为在青岛务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志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第十一,说大家非常关注的黑衣男子是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青山村居民林某瑞,与王某同村个体经营业主,事发时驾车路过现场,发现堵车严重,就下车查看,看到王某正在对小林辱骂,就上前劝说。在王某驾车准备离开的时候,小林挡在王某车辆前方,李某瑞让他记下车牌拉劝他离开。随后,王某驾车离开了现场。 以上就是通报的内容,我无话可说,大家有什么话想说的? #寻找热爱表达的你#
要个公平真难
这通报内容,简直是在说是正常行驶的男驾驶员的错。
这把伞真黑
居家拘留是因为下楼被别人发现了,相关部门脸上挂不住了,解决不了问题那就把人给解决了吧,
为什么要提她去医院?这一定是假的通报,我不认可!其他都正常,说她去医院,就很不正常,这是想表达什么?
一问:逆行车看到正向来车是不是得退让? 二问:正向车看到逆行车退让了是不是应该快速通过不能造成交通拥堵? 三问:打人者在打人过程中有没有拿东西? 四问:黑子男子帮助逆行车逃离现场算不算帮凶? 五问:现场对于追尾剐蹭有没有当时达成协议? 六问:被打者之前说的不接受调解是不是真的? 七问:路虎车是不是套牌?
早就知道是这种结果。
一,她打人时手里拿着东西打的,咋没提呢? 二说当时就拘了,可之前提到过有去找被打方谈和解去没让进门,是不是和拘留所请的假?那地方随便进出么?
路虎完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以后大家都可以有样学样,花1000元,可以逆行,辱骂,欧打他人,发泄自己的情绪,
以后都会选择打回去[滑稽笑]
广州立白
赶紧让这件事凉下去吧,被打的都不敢发声了,再发酵下去被打的那个会不会被弄死。。
这通报像路虎女的意思所写的
黑衣哥?
哇!十几耳光就才500元,崂山还有这么好的事,那我这个拿到了工资去崂山送几百元去慰劳下这大姐!
第七,好好理解,要考[害羞]
第十二,难道对方就没有一点错吗?他要是让我什么事都没有
此事系普通交通纠纷,当事双方均为事发地人,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妥处,本已平息。只是在这个流量时代,不良网红如嗜血狂魔,利用公众善良心理,无中生有,添油加醋,蛊惑人心,煽动不明就理人群,制造对立和混乱。我之前就说了,此事绝非他们说的那样,如今是非曲直,来龙去脉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权威发布,希望大家都冷静下来,回到自己的日常,不要信谣传谣,推波助澜。也希望你我都从中吸取教训,出门在外与人为善,既要保护好自己,也要照顾好他人,遇见是缘份,凡事礼让三分,你好我好大家好!
继续发酵
再问王开磊。驾车肇事,然后来殴打人家十几巴掌,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的事情吗?这路虎女有没有涉嫌酒驾毒驾,血液检测报告在哪里?在警情通报里面说路虎女当场和大巴车达成了谅解,那我就请问,路虎女是在什么时间和大巴车达成谅解的?是在打人前还是在打人后?大巴车上有没有乘客?在这次碰撞事故中车上乘客有没有受伤?还着陆虎女回到家以后达成的谅解是和什么人达成的谅解。谅解备忘录在哪里?
如果打一次➕逆行罚1000拘留10天,打了那么多次,难道不是情节恶劣吗?下次女的是不是要拿刀子对待阻碍她逆行的车主?行为的情节恶劣要怎么考量?医院判定?真是搞笑。
家中困难没有路虎、在未正式通行道路正常行驶,压到未满12同样进入未正式通行道路超速骑车摔倒的孩子,被判了刑事案件[横线脸][横线脸][横线脸]
无耻下流[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去病院看狂犬病吗
出点子去医院那个说法的才是高人。一是去医可以搏同情;二是为后续如果涉刑向精神病靠。
伞大可以避
有点怀疑这个伤情鉴定的真伪了
是不是应该小林道歉?追责小林?
这跟吃瓜群众想要的事实不相符,吃瓜群众表示不能接受。吃爪群众认定的事实才叫事实,与吃瓜群众想要的不相符都是假的。
心哇凉哇凉!
索要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来,来,来,你过来!!!
为什么不能超重处罚这女的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并平息网上舆论呢,牺牲一个典型赢得大家赞誉多好
挖一下,这女的是不是贯逆
真怕去了挨耳光,本地人,还是退伍军人就这样了,我一平头老百姓,去一次估计半条命都要留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