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江歌案后续问题天量募捐的看法」想了想还是系统的表述一下观点。在表达看法之前

理记啊 2024-09-03 23:01:13

「我对江歌案后续问题天量募捐的看法」

想了想还是系统的表述一下观点。在表达看法之前,我们必须搞清楚事实,只有基于事实的观点才是有价值的。

江歌案后续的问题募捐有以下几个事实。

一,第一项事实,江秋莲女士向全社会发表个人求助时,其核心理由不属实。

1,日本是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者家属出一分钱的诉讼费,这是事实。

2,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者家属请律师,对陈世峰的指控由日本检察官完成,这是事实。

3,江歌的葬礼费用是江歌老师支付的,江女士没有花钱,这是事实。而且日本法院也可以报销这笔钱,据非常接近江女士的记者披露,江女士还曾向日本老师要发票。

4,而一些杂七杂八的小费用,在江歌案初期,在日留学生和华人已经亲手给了江女士远超其所需的捐款,有名有姓公开可统计的已达几十万,未公开不计其数,这也是事实。

5,江女士感动公众的家庭部分并没有说实话,多个可以明确的信息表明,江女士并非其对公众所称“单身带孩子”,江女士有不止一次婚姻,这是事实。

6,江歌并非江女士名下唯一孩子,江歌也曾发微博说自己有个弟弟,这是事实。

7,在江歌案发前,江女士在青岛有车有房有存款,其家境完全可以支付往返日本机票和住宿,这是事实。

8,江女士称与刘鑫打官司花了120万,但是黄乐平律师明确称,仅收取10万律师费。很显然剩余的公证费用等按照常识理解十万八万也就涵盖了。也就是说,江女士这部分向公众陈述的,也不是事实。

以上信息可以明确,江秋莲女士在这场建国以来最大范围的爱心募捐活动中,其向公众所表述的核心募捐理由,均不属实。

二,第二项事实。江秋莲女士已经募得不少于几千万的巨款,这是事实。

1,江女士曾一次性向青岛的陈群借出款项近百万,法院判决书显示陈群有92万未归还。央行统计,中国拥有百万存款的人仅占0.1%。已经如此有钱了还向公众伸手,甚至是向只有生活费的学生伸手,我想任何有良知和道德底线的人都不可能接受。

2,江女士在江歌案发不久,就曾一次性取出130万巨款现金,以上有明确的证人,且130万去向不明。

3,罗尔仅单一微信渠道,24小时获得捐款250万。抚顺被虐女孩童童,仅微博粉丝可见且要求大家捐款不超过10元,48小时获得捐款243万。

江秋莲女士是全网全渠道公布支付宝,微信,各银行卡号募捐,获得全网无数知名博主转发,高峰捐款时间达一年之久,至今仍没有注销散布在网络各处的捐款渠道。

无论以常识还是事实,江女士获得的捐款至少数千万之巨。甚至可能更多。

如果我们不谈江女士,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

*如果家庭条件足以支付数额并不高的临时支出,是否有资格向公众募捐?

*如果需求仅仅是几万十几万,是否能募捐获得几千万善款?

*个人求助者,是否可以编造理由隐瞒事实向公众求助?

我想每个有最基本良知和底线的人,都会对这三个问题坚定的说,否!不可以!

这涉及到了中国慈善的根基。如果这三点都被扭曲,那中国再也没有个人求助,再也没有人给陌生人捐钱。

各位对此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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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说第三项:对问题募捐的质疑是合理合法的,任何人都有权利质疑,就像这些年来每一次轰动全国的骗捐事件,公众对骗捐者批判的权利不容剥夺。这是捍卫道德底线良知的根本权利,是中华民族向善的传统美德。

面对已知这么多不诚实信息的个人求助,公众有权力质疑,毫无疑问!而受到公众那么多爱心的人,于情于理,于德于法,也必须公开。否则中国将是骗子大行其道,每份善心都被辜负!

第四项:我为什么要质疑问题募捐?

坦白讲,岁数越大对社会一些不良现象的容忍度变低了。人家问题募捐得到几千万跟我有什么关系?那不过是银行账户的数字转移罢了。这个社会上欺骗公众几百亿几千亿的事儿多得是,江歌案后续与之相比额度算很小了。说实在的如果这事儿就平淡下去又能怎么样呢。

但这件事的可怕在于,陈世峰已宣判七年之久,刘鑫的生命权纠纷已经落幕一年多,但是江歌案后续由问题募捐所带来的公序良俗倒退,却始终不能停止。

已经长达八年,甚至还要十八年,八十年。其危害已经蔓延到整个中国个人求助领域。

多少人开始宣扬个人求助可以骗人,多少人开始公然称“需要几万然后获得几千万都合理”,多少人开始鼓励富人向穷人伸手募捐!而获得建国以来公众最多爱心的江女士,也在网上公然宣布就不公开,甚至戏谑称自己收了20亿,你们举报去吧。

这些场景太可怕!

而长达八年一直支持江歌,一直反对刘鑫不当做法的我,仅仅提出对问题天量募捐的质疑,立刻遭到威胁报复。

问题天量募捐尚未平息,一个套利诉讼产业链又形成了。刘鑫生命权纠纷案虽已落幕,但是讨论案情原本也是公众的权力。江女士天量募捐款尚未用完,又开始以需要打官司维权的名义带货,就是支持我就来买货。

以此为由,仅目前统计,江秋莲女士已进行完和正在进行的有超过20个刑事官司,接近200个民事官司。这些官司仅律师费用就要千万之巨,耗费了无尽的司法资源,竟然以向网友卖货的名义推进。

试问,江歌又不是网友鲨的,向网友维哪门子权?八年抗战都胜利了,什么权需要维八年十八年?什么权需要每年巨额带货收益去维?

这个精心炮制的套利诉讼绞肉机,无数网民被送进去搅成金币吐出来,成为背后利益链用于鲸吞民众爱心的工具!

…………

各位媒体老师,各位能看到这番话的意见领袖。江歌案后续八年仍然不能平息,舆论聚焦之下,以反刘鑫为名,无数丑恶每天都在上演。

谁赚多少钱与普通人是无关紧要的事,但是江歌案后续长达八年对公序良俗的破坏,对慈善基本常识的扭曲,已经深深损害了中国慈善的基础,这将损害每个人的利益。

我曾经帮助或抚顺的受虐女孩童童,我深知公众捐助的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从紧巴巴的口袋里掏出来的,那是希望帮助真正的弱者,那是希望爱心成为接力棒,就算自己用不上,也能福泽子孙,福泽中华。

如果爱心成为牟利的工具,如果江歌案后续的问题天量募捐仍然危害着社会的道德底线良知,那么,我建议大家从今以后再不要帮助别人,再不要捐一分钱。

怎么才刹车都没用,那就踩加速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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