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事干的很正经!”山东一名男子把自家种的葡萄酿成酒,分给亲戚朋友们喝,万万没想到,市监局说他无证加工,罚款60000元,还把他200多斤的葡萄酒没收,男子气够呛,一怒之下把市监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罚款,返还葡萄酒,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的秋天,赵发元看到硕果累累的葡萄,有些发愁。
他家祖上三代,都是种葡萄出身,到了他这一代,种植技术简直是炉火纯青。
为了把家业发扬光大,他承包了一百多亩地种葡萄。
可这一年的市场行情不好,奇怪的是,葡萄越便宜越不好卖,虽然是大丰收,可赵发元也高兴不起来。
这时,亲戚告诉他,活人还能让尿憋死,葡萄不值钱,但葡萄酒贵着呢,他自己有原材料,何不酿葡萄酒卖?
一语惊醒梦中人,赵发元觉得亲戚说的在理,可他就是个农民,种葡萄在行,可不会酿葡萄酒。
可妻子却说:你能把葡萄种好,就能把葡萄酒娘好,不会学呀,先酿一点,送给亲戚朋友喝,看看反应咋样?
赵发元一听是这么回事,说干就干,买来酿酒设备和书籍,就窝在家里开始钻研。
苍天不负苦心人,葡萄酒还真被赵发元给鼓捣出来了,他喝了一口,很是好喝。
可自己觉得好喝不行,大家都说好喝才算成功。
于是,他把自己酿的第一批酒,分给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品尝,万万没想到,大家都对他竖大拇哥:
“老赵呀,你这辈子就是跟葡萄有缘,不但葡萄种的好,葡萄酒也酿的没的说,不比我儿子买的几百一瓶进口的葡萄酒差,你多酿点,到时候便宜点卖,我们就不用花那个冤枉钱了。”
赵发元一听大家很认可,立马兴奋不已,准备扩大规模,多酿点酒试试水。
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他付诸于行动,竟然把市监局的工作人员招来了。
原来,有人把他给举报了,市监局的人说他无证经营,竟然把他200多斤葡萄酒没收了,还给他开了一张60000元罚单。
赵发元窝火带憋屈,一下子病倒了,自己的葡萄滞销,这一年都不一定能卖出6万元,这真是雪上加霜。
可他不服气,觉得自己用自己种的葡萄,自酿葡萄酒,而且,一分钱没卖,都送给亲戚朋友喝了,怎么就违法了呢?
他确实想投入生产,但这不是还没开始吗,你怎么知道我着手干的时候。不去办理各种证件?
赵发元不吃不喝,躺在床上病了好几天,精神好了一点,立马找人写起诉状,把市监局告上法庭。
在赵发元看来,农民自家种的水稻,自己打米,自己煮来吃多余的卖掉了,要不要罚?自酿自食用,无商业行为,何来违法?
按这个逻辑,我在家做饭,是不是也违法?第一我没有厨师证;第二没有卫生许可证;第三没有食品加工许可证。我还没有建康证,我要是自己做饭把自己吃死了,你们说我是凶手呢?还是被害人呢?我要是不签字,法医是不是没法验尸啊,法院又该怎么判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市监局对赵发元的处罚,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赵发元虽未将葡萄酒用于销售,但其自酿行为,已构成食品生产活动的一部分。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需取得相应许可,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食品是违法的。
因此,市监局依据此条对其进行处罚是合法的。
然而,赵发元的行为属于非商业性、小规模的家庭自酿,是否应完全等同于商业生产行为,值得进一步探讨。
2、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处罚应遵循合理性原则,即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避免过罚不当。
赵发元的行为虽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其主观上并无恶意,且未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
其自酿的葡萄酒仅供亲戚朋友品尝,未进入市场销售,社会危害性较小。因此,在处罚时,应考虑这一因素,避免处罚过重。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
法院会审查市监局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
法院认为市监局对赵发元的处罚有法可依,但因为赵发元没进行销售,社会危害性很小,所以撤销市监局对赵发元的6万元处罚决定。
但法院责令赵发元立即停止无证酿酒行为,并对200斤葡萄酒进行销毁。如他继续酿酒,必须依法申请相关许可证。
有人认为,“生产经营”是生产出来,重点在经营,也就是对公众出售。如果按照法官和市场监管理解成生产或经营的话,那么家家户户都得罚款,自己家里烧饭,烧菜,加盐,加醋,等等,都是违法的,因为普通家庭都没有许可。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这些专家简直不是人啊
自家的豆瓣酱,酱豆,做饭都不管做了,没证呀[大哭]
脱离实际情况的法律是不道德的,道德是最重要的标准,用一个没道德的人那是灾难。
我家自产大米没证,吓的老子饭都不敢做!
自己酿酒送给朋友,没有收钱,没有经营行为,凭什么罚款
腌制腊鱼腊肉的,灌香肠的,做咸鸭蛋,霉豆腐的都注意了啊!
不用看结果肯定是是合理合法的罚款的
去举报的那玩意儿被人记恨一辈子,别想抬头做人了🤣🤣
自家也不能搞坛子泡泡菜了,要买,不然违法
我去,那农村自家酿的米酒怎么算?有一个罚一个?真扯淡
那以後自家宴請幾桌親友也要被告,罰款啰!
那个举报人是不是没给你葡萄酒喝呀?小人一个!
要给每家配个厨师了,不然做饭,炒菜,招待亲朋不都成了无照经营。
有些人呀,得先证明一下自己是个人,发一个证证明自己是个人,然后再去执法和发言吧。
我煮的粥给邻居喝,是不是也得罚款
自媒体下面一群弱智,这么明显的偏向性的文章都能带节奏哈哈
这自媒体涉嫌故意引导舆论,多次标注分享给亲朋好友,却把能让邻居买到便宜好喝的葡萄酒的事实夹中间,而且已经准备扩大规模 ,这妥妥的就是非法小作坊。竟然又拿自家自给自足的情况来举例…网络一面抨击非法小作坊的猖獗,一面又同情那些人,别人说啥就是啥,完全不分青红皂白…
投蛋的事太多,已经彻底无语了。
专家这俩词就是个笑话
有这样的法律吗?自己在家里,做点心,包水饺,蒸馒头,都是生产,没报批,都违法了。
这个新闻假的,瞎编的,我们这里酿葡萄酒的很多,没有哪个人被处理,但是不能出售,国家明确规定烟酒是专控商品,不能私自出售,并且私自酿酒出 售更不允许,自己喝和送人没有问题,但是出来了问题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这样说来自己做饭做多了给乞丐不行
葡萄酒娘好,这个葡萄好娘啊
我们这每年要到冬天都有很多人家自酿米酒,多的酿上千斤,少的也百来斤。从来没有人来罚款,这文章估计假的
农民动不动就罚几万,大公司就几千
有人眼红,望你穷怕开路虎!
我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咸鸭蛋的腌制,并且成功了,送了一些给亲朋好友品尝,都夸腌的不错!如果按市场价3元一个算,差不多案值249元,请问一下该怎么判?
我认为法院判的对,合情合理合法。
完蛋了,我妈给的她自己做的腊肉是不是不能吃了…
必须查,以前小作坊用工业酒精死了几十人
明明条文是“生产经营”活动,他生产了没有买卖就不是经营活动,罚款不合理。
这些单位正事不干,市场上多少假商品你们不去抓,人家自己做点酒你来劲了
坏了!我做的小葱拌豆腐咋办啊
你自己家里做点饭,做点菜,带给同事尝一尝也是违法的,因为你擅自加工生产食品
妈呀,以后不敢在家开火做饭了。
看来千万不能让亲戚朋友来家里吃饭了,过年也不能送土特产了[微笑]
连夜将自泡的杨梅酒倒入下水道
“有人认为”说的对
自己做饭招待亲朋,没证,违法,没收电饭锅、燃气灶。
我在家把米做成了饭请客人吃,好害怕,我在想要不要让他们把吃下去的吐回来[得瑟]
脱离实际的一本正经的扯淡
扯淡的事干的很正经
家里的稻谷在田里吓得我瑟瑟发抖[惊恐]
那我自己做馒头是不是也违法。我自己养鸡杀鸡也违法。[打脸]
吓得我赶紧把家里的米酒坛扔掉,万一说我私藏怎么办
以后喝酒都不敢拿自己泡的酒给朋友喝了
以后会越来越扯淡的
应该取消各种部门的处罚权,所有处罚应该由法院判决
tmd,吓得我都不敢在家自己做饭了,没有卫生许可证,个人也没办健康证。这可咋整啊?
判没收的酒到最后是谁饮的?
砖家是🐕养的
他如果打算做葡萄酒,就应该在同时去工商注册!这并非难事!注册可以先选小型运营,因为确实小嘛,工作室可能只有一个十几平的房间!这样税收上几乎是忽略不计的,试运营后两年,看情况好再考虑加大,加大后要考虑税收这块!
自己酿的就是比市场上好喝[滑稽笑]
以后都不敢尿尿拉屎了,自制有机肥也犯法吧!
真的是正事不干,净干扯犊子的事。
卧槽,农村宴席,不敢请人做饭了……
我经常在家买点葡萄酿点葡萄酒,还违法吗?
这么说农民不能种地了
市场监管局动不动就罚款,那真要买到了假货它会负责吗,
那个买日本辐射区食品的罚了几个钱
可以对比广东梅州客家人,每家每户都会自己酿造客家娘酒!都没有啥证,是一种传承!……
他要是销售了,不用说处罚一点不重,人家自己酿了送给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尝尝又不要钱这也不行?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普遍十分严重 也没见它们行动 不是职责内的吗 反而乱作为倒是勤快的狠 家家户户就别自己做饭了 烧壶水喝也得被罚死才称心如意
农村做豆腐的还得办证?
专家他妈哺乳他时,有没有办证?给他做饭时有没有办证?这样的专家遥遥在上,应该在天堂。
腌肉的,灌肠的,腌泡菜的,做酱豆子的都别做了啊,不然举报你。
农民产的农产品也无证,专家不能吃。
哎呀妈呀,我去年冬天灌了点香肠,送给我二姨了,我违法了呀!!!!!哈哈😊
关键是谁告的密??
以后想吃点农家自己做的萝卜干都不行了,因为卖萝卜干的大娘没许可证。
法律适用的是生产和销售是连续性的行为,而在没进入市场前非盈利性的生产行为本身并不适用《食品安全法》,法院应该撤销市监局的处罚决定,同时责令老赵如果要上市销售,必须办理生产销售的相关资质
完了,按此判决,在家自酿甜酒也是违法的。还有,一天包三天的饺子,肯定也是违法的。农村端午节包粽子肯定也是违法的。这,这,这,我无语了。
为何要销毁?自己喝不行吗?
>>赵发元虽未将葡萄酒用于销售,但其自酿行为,已构成食品生产活动的一部分。<<这不对!不该是生产活动!
我走马路,要通行证转悠证吗?
青岛打人女才罚一千元,拘十天呢!同样是山东
卧槽,过年老子还不敢给一家人做饭吃了,我真害怕市场监督局以我没有厨师证,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非法给大量人群做饭吃,把我抓起来
咱农村几乎家家违法,因为我们这边农村每家每户都用红曲酿造米酒,用来做料酒,自己喝,送人都有,所以说我们浙江这一带每家每户都必须罚款,罚6万以上,这笔收入可不小。
如果是这样,专家家里来客人,是不是不用做饭待客了。专家一家人都没有厨师证。
该管的不管,胡作非为
来广西罚吧,啥酒都整[哭笑不得]
按照这个逻辑,农村人红白喜事自己在家里炒菜摆大席的,是不是也要被罚款查抄?这可是都收了份子钱的,有经济活动,也没有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健康证!
这判决挺无语的
农村这样多了,又没有牟利,送人都违法。以后去别人家里聚会吃席都要被罚
人家如果办完证花了钱,结果酿不出酒来,能退办证的钱吗?不得先酿酒试试,能喝了好喝了才办证生产销售。
以后坚决不能在家搞聚餐了?!你自己做菜招待亲朋是不是也属于无证加工食品呢?
这样一来,老百姓自己做酱,做咸菜,做酸菜,做泡菜,做米酒,做面条,做粉丝等等一切,只要你自己做,就违法了
能赚钱的手艺营生,你不分杯羹能轮得到你,照这个趋势,以后家家酿酒得考个证,不然不让酿了[打脸],如同中医一般,太多有能力的人非法行医了。
市场监管局顾名思义监管的是市场 别人馈赠亲友 管的这么宽不如去收复台湾呗 还随手就是六万罚单 有依据吗
万里长城,故宫都是违建,砖家们快去拆了吧!
还好没人知道我从家里拿了自制的下饭菜
我就想知道市监局是怎么销毁200斤葡萄酒的?
首先一点要明确:他还未出售自酿酒只是送,这不属于经营行为,首先一点定性错误
山东出奇迹
农民种粮食是不是也是无证经营?
我草!那我在家蒸糕分给老家邻居吃,我违法了,
葡萄卖不出去的时候可有人上门积极想办法帮助销售呢??
这叫扯淡,以后都别在家做饭了,因为你无证操作
好可怕,在家蒸馒头是不是也违法了??
我家自制米酒是不是也要被罚呀,孝感人民你们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