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人案:法治力量的彰显》 青岛打人案的最新“瓜”来啦!9 月 2 号这天,崂山区派出所的民警们那可真是厉害得不得了,就像开了挂似的,猛地甩出一个重磅消息。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王某打人这档子事儿可不是能随便糊弄过去的。王某已经被正儿八经地送进了拘留所,那些在网上流传的什么“家里蹲拘留”之类的调侃段子,一下子就被按了“删除键”。 咱就说说这事儿啊,王某打人本来就不对,在这个法治社会,怎么能随便动手打人呢?派出所的这波操作,那真的是给法律披上了一层坚固的钢铁战衣。这充分展示了法律的威严和执法部门“说一不二”的执行力。这就是要让大家知道,犯了错就得承担后果,法律可不是闹着玩的。 而且啊,崂山区的交警队也不甘示弱,赶紧站出来表明态度。他们放话说:“王某开车那架势,就跟玩儿似的,还以为能逃过咱们的火眼金睛?哼,等着瞧好吧!”这交警队的态度那叫一个坚决,就像是在向大家宣告,公正和透明是交通执法的基本原则,谁也别想在这上面抹黑。咱们的交通执法部门就是要维护道路安全,对那些违法违规的行为绝不手软。 整个事件看下来,真的就像在看一场精彩的法治大戏。我们每个人既是观众,也是参与者。我们亲眼目睹了法律的力量,感受到了在这个法治社会里,违法乱纪就像是撞上了一堵坚硬的南墙,根本没有好果子吃。不管你是自以为很厉害的“武林高手”,还是在路上横冲直撞的“马路杀手”,只要你违法了,就得乖乖束手就擒。 现在这个信息时代,消息传播得那叫一个快,就像长了翅膀一样满天飞。但是咱们可不能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谣言给带偏了,得擦亮眼睛,跟着官方消息的指引走。只要执法部门的消息来得及时、准确,那些谣言自然就像秋天的落叶,被风一吹就没了踪影。
女子逆行追尾肇事逃逸,故意欧打伤害军人,危害社会治安,因存在保护伞,全国人民十数亿眼睛👀盯着而抱打不平,期待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以平民愤。
呸,骗鬼呢?鬼都不信
如果定逃逸罪,那么那个黑衣人就是帮凶,而黑衣人是自己人,只轻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同村的,这么拥挤的路上,也太巧了吧。
喉咙痒 呸
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原因。
交警队的态度那叫一个坚决,特么这句给我笑了一整天,别人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我存款也准备够1000了。
就这十天一千的结果,谁出门都担心挨一顿大嘴巴子,有点钱的可好了看谁下顺眼就是一顿大嘴巴子,反正便宜
重庆那个保时捷女打人一巴掌,被别人甩回一巴掌,结果老底都被扒了,老公贪污被查直接吃牢饭。
这是打了青岛警察的脸,不知真假
助长逆行歪风邪气,逆行你不让,抽你,做完都没啥事,别三怼了,直接撞吧,反而简单省事,欧买噶![打脸]
检察院应该立案公诉老娘们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都是这种结果,如果退伍军人还了手,后果有多严重!
故意伤害,逆行,嚣张跋扈。10+1000。
深扒黑衣人
弯道超英美,遥遥领先!
反过来这么处置合理么,就怕有样学样,就问青鸟派出所关的了这么多人么, 恶意打个人就是1000加拘留10天,不敢去青鸟这个鸟地方,太恐怖. 意思看谁不爽,直接揍就行了,随便找个理由,比如大街上他瞪我一眼,我就打他,轻微伤,然后掏1000解决问题。
还法治力量的彰显,我看是法律的耻辱为什么打人的女的不被认定寻衅滋事难道仅仅因为被打的是轻微伤吗?她逆行她就有理了还打人这样的人人得而诛之
好消息:青岛逆行十日游,仅需1000元!好客山东,欢迎你!
这个女人太过蛮横,如果一个人在非常生气时候克制不了,动手打人只是在情绪失控只打了一次这是可以被量解。可是她非常凶残连续出手打人好几次。这种情节恶意伤人,不给追究刑事责任判个一年半载,社会公正,道德,法律淡然无存。
不是刑事拘留加判刑,都是糊弄鬼!换了个普通人逆行打路虎女,铁定是寻衅滋事判刑!
这次事件将带来扶老人一样的效果,什么都可以是纠纷,打回去才是正解。 1、男子哪怕是顶上去,也是对的。凭什么让女子插队,顶上去,让女子退回到最后排队,难道不对了?如果这成为正理,以后大家都会插队,反正不让插队的不对,你敢不让着我? 2、我插队,我违法,反正你都得让着我,你没让就是纠纷,纠纷就开打,反正处罚不重。打了问题就解决了。 3、这算纠纷,还有什么不算纠纷,那就打回去,要拘留一起拘留,不拘留那就一起不拘留。谁还认为法律有用,还不如打回去。 就是打人前先有“纠纷”就好。 插队的有理,顶她,让她回到最后去排队的人错了,以后我插队的人更多。讲规则的人吃亏,不讲规则的人得利,大家会怎么选。 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影响啊,不敢再有人对不讲规矩的人说不了。 比如电梯有人抽烟,谁敢去制止,制止就是有纠纷,不还手就殴打他人,还手就是互殴。因为制止了,所以有纠纷了。 老人不敢扶了,不讲规则的人横行了,遵纪守法的人憋屈了。
过了那么多天9月2日才拘留说明之前在家拘留的谣言是真的
多看看西游记别光顾着看猴
逆行打人只赔1000。
不能去青岛。就这种判罚。万一出点事不见得能出的了青岛。
幸亏是全国网友的关注,不然真的居家拘留了
这伞真有力量
青岛经常给全国人民开眼。
路虎女第一次上前打人,然后退回又再上前打人,第三绕到车右门并打开进入车内打人,这还是交通事故?己经是寻衅滋事罪了,又是选择性执法
没把那黑衣男子揪出来就不能算完,他帮助这女的肇事逃逸的,本来被打的退伍军人拦在车前不让她走,是这个男的推开他让这女的逃跑的
好讽刺
不要赔偿,公开场合打回去就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找到她打回去,我们也可以赔偿1000元
黑衣警察拉偏架居然没有人说。
视频中女子手持黑色凶器,这属于持械伤人,必须严惩决不能避重就轻。
这女人的后台硬不硬,你现自己脑补。
法律应该让坏人不敢动手,而不是让好人不敢还手
天天带节奏,有意思吗?所有开过车的,摸着良心说,从来没逆行过?逆行堵了,赶紧回去就是了,有必要顶着人家,让人家没法倒进原车道?
打人四次罚款一千,可真是好戏,希望别人打青岛人时也这样处理
狗屎
如果单单用手打人脸也不至于大出血,视屏里她是用硬物打的,所以必须判1年
有谁能直播,让大伙看看这泼逼拘留的环境和状态?!
不坐牢,不给退伍军人讨还公道,伸张正义!不足以平息13.99亿人心中的怒火!
当全国人民都傻吗?你这个蠢货。
大山东,孔孟之乡!
懂法的砖家们嘴皮一翻,解释了这次不是"寻衅滋事罪"。但其他人犯同样的事,他们嘴皮再一翻,就符合此罪了
如果反复好几次殴打不算寻衅滋事的话那男车主的伤趋势是轻微伤对方拘留10日没毛病,鉴定成轻伤条件很高呢鼻梁骨粉碎性骨折才达到轻伤标准
那视频怎么看也是持械伤人!
做个假设:如果当事人还手了...!
如果这女的没一点底气,敢在大街上打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既然它敢打 ,它会怕吗 ,你能将它怎么样,
有二点实在是个梗,1是女司机一次拉车门进男司机车内打人,再一次绕到司机位再打,这行为判罚1千和拘十天确实偏松,对比打老师1巴掌判1年半的。2是男司机这种情况都不反抗,至少应制止住吧。一个女人抓住双手总行吧
哼!哼!哼!敢还手你逝世!
山东青岛崂山警方说一套做一套…没按法律法规………啥啥啥…
立白没有了就用雕牌 使劲
这个女的真容是什么样的?你全国人民看看,到底是什么品种。
逆行的应该加大处理了,本来逆行的就基本是人渣好不
这个逆行、肇事、多次持械伤人的女泼妇行为是标准的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河南的一哥们在路上打了曾经的老师几耳刮子,被判了一年半。青岛路虎女打的人都出血了才判罚1000块+拘留10天。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滑稽笑]只能说你靠山真硬[哈哈笑]
青岛打人案:法治力量的彰显 泯灭人性的表现
咋洗也是脏东西,脏东西是洗不净的。
青岛还有形象吗?还敢去青岛吗
先是拖字诀,然后是转移大法。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狗头]
你捧得真他妈的瓷实!
打耳光见血,赔1000元,值啊! 以后参照此标准执行。
起诉,肉体和精神损失费30万
开车门打了几次?隔车窗打一次,可以适用此处罚,但据说打开车门打了五次,期间还用伞攻击过?5次,而且还是打耳光这种侮辱人格的方式,这性质早就变了好吧?!!
放屁
8月28号的事情,9月2号是什么
你是在偷换概念啊,文字游戏玩得贼溜!
看吧。继续洗!!!!
这厮在偷着乐:别人打一巴掌一年 半,我如此嚣张跋扈疯狂暴打十多耳光,只有十天拘留,罚款一千元!
哕
写的什么玩意,乱七八糟,1000块打你个满脸是血,警察还帮我说话,到时还要乖乖把我给放了
终于明白山东为什么是考公大省了!
已经有网友揣一千块在拘留所候着,陆虎女一出来冲上下就是二十几个耳光,到时,我们青岛公安是不是一视同仁就知道了
谁能以身试法去青岛按路虎女的标准来一遍,这个钱我掏。看看青岛的执法标准是什么?
权力的魅力
居家拘留十天罚一千也叫公平?换成男司机当场刑拘了
我就想知道,同样的事。要是我打的人会被怎么处理
不敢再说了
带帽遮脸的女人坏
欠那么多人情,以后慢慢还
黑衣男是关键
你是吃了啥玩意?跑来瞎哔哔
有事儿还是得拍视频发网上,否则很难得到处理
这怎么写的跟玩似的?
说故意欧打伤害军人是造谣。一是被打人早就复员,复员了就不是军人。二是没穿军装。女子不知道其是复员军人。现在是法制社会。支持依法处罚打人者。
我只想知道叫她走的那个男人是谁?做什么工作的?……
当山东人都不忠厚时
完全是寻事滋事,因为逆行打还打人,人家可是没有打他
那个黑衣男的身份一直避而不谈
寻衅滋事
这眼睛小小的,太像老鼠眼了
添狗
洗地机
我决定了从此不喝青岛啤酒、崂山啤酒
洗地🐕
你们信吗?反正我是“信”啦!
处置黑衣人了么 帮凶怎么“逃”了
洗地🐕
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