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身亡事件中,那位小车司机姜某某,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经被批捕。说实在的看到这个结果,还不是最让我难受的,最让我难受的是他妻子的发声。从她的发声中我才意识到,司机姜某某的家庭到底有多不幸,而他被批捕对这个家庭,到底意味着什么! 司机姜某某30多岁是一名焊工,家里有爱她的妻子,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父母都还健在。原本他的家庭美满幸福,可很快不幸就降临在他的家庭中。妻子患上了白血病,为了给妻子看病,他早出晚归,几乎是常年无休,为了省钱他更是连生活费也是能省就省,只为能多留出点钱,来挽救妻子的性命。 8月11日早上5点30,其他人还都在梦乡中,他就已经和工友从家里出发,前往工地干活去了。他还是走了那条,虽然尚未通车,但是却有很多人走的路。可不幸却是发生了。经过一个骑行队伍时,队伍中的一名小男孩,突然人车失控径直摔到了车前。 虽然他猛打方向盘,可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根本就躲闪不及,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他下车查看情况,被骑行的人肆意殴打,还被逼着下跪。仿佛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一样。如果被打以及跪下能换回孩子的性命,他也愿意接受,可很明显这并不能。 事后,交警一直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是称涉事路段没开发,是属于刑警管辖。姜某某的家人找到刑警,对方却先让他们跟死者家属沟通。意思很明显就是双方达成一致,这件事就很好处理。 为了能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姜某某的家人砸锅卖铁凑到了20万,可这20万最终还是被退回了。死者的家属不收他们的钱,不见他们,也不给他们道歉弥补的机会。最终调解失败,姜某某被正式批捕。 司机姜某某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一旦他被判刑关了进去,家里会失去经济的来源,妻子只能慢慢等死,孩子和老人将会无人照顾,那么这个家就完了。 我理解死者的父亲打人的冲动,可这件事并不全是司机的错,作为孩子的父亲,以及骑行的组织者,都逃脱不了干系。逝者已逝,倒不如网开一面,给生者一个机会。还有就是我想说,肇事的司机被批捕,我真心觉得有点不公平,对此你怎么看?
最大的责任应该是他父亲,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他深知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也没有尽到安全义务,他自己犯的错误,不应该由别人来买单
毫无疑问男孩遭碾压事故的最大责任都是他的父亲。明知自己的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上公路骑行就是违法行为而怂恿这种行为的发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依理依法都应当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其次作为骑行的组织者或者是领队同样逃脱不了组织者的责任,放任骑行队伍在机动车道上违法骑行,放任未到法定允许上公路参与骑行年龄的孩子参加骑行,在骑行过程中对孩子骑行未加保护与其他骑行者发生碰撞造成骑行孩子被碰倒摔到对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被车辆碾压致死。再次同样作为本起事故的受害方小轿车司机姜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在近距离接触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使突然从对向倒向车前的孩子被碾压致死,小轿车司机是无辜的。首先,他无主观故意,驾驶车辆行为无过错。其次被撞孩子从对向车道近距离倒向车前的突发性使操作人员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避让,向右侧打方向避让已尽最大可能做出了努力。再次发生事故后姜某某随即停下来检查并报警,无任何逃避责任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司机姜某某是本起事故的无过错一方,毫无疑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就算人家司机家里有钱又美满,也不能随意迫害人家。
毫无疑问男孩遭碾压事故的最大责任都是他的父亲。明知自己的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上公路骑行就是违法行为而怂恿这种行为的发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依理依法都应当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其次作为骑行的组织者或者是领队同样逃脱不了组织者的责任,放任未到法定允许上公路参与骑行年龄的孩子参加骑行,在骑行过程中对孩子骑行未加保护与其他骑行者发生碰撞造成骑行孩子被碰倒摔到对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被车辆碾压致死。再次同样作为本起事故的受害方小轿车司机姜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在近距离接触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使突然从对向倒向车前的孩子被碾压致死,小轿车司机是无辜的。首先,他无主观故意,驾驶车辆行为无过错。其次被撞孩子从对向车道近距离倒向车前的突发性使操作人员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避让,向右侧打方向避让已尽最大可能做出了努力。再次发生事故后姜某某随即停下来检查并报警,无任何逃避责任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司机姜某某是本起事故的无过错一方,毫无疑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绝大多数是绝大多数人认为司机无罪,最大责任是孩子的父亲!!!
是不公平啊,这个父亲害死自己儿子,不但无罪,还能获得赔偿。让我想起了一个案例,一个男的倒车压死儿子,还告保险公司,获赔一百多万。这是唯一一次我站保险公司的。
2004年道交法77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道交法执行
我想问问孩子的父亲和骑行团的过失各会判几年[捂脸哭]
谁的责任最大不好说,但反正不是小车司机!
他的父亲责任最大!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
抓司机就是不公平!
小男孩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之前老家的邻居就是过路被不打喇叭的车闯到了那女司机是把速度开到四十码了,因为是她开快闯到人了她就害怕刚学到的驾驶证被扣了,她直接开车跑了。
他爹和组织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 12 岁,是没法骑自行车上路的呀!
父亲是最大责任,收个20万把事情了了就算了吧,非要把那个家庭也逼得家破人亡
天黑了,啥时候能天亮啊!
从图片中看小孩骑车已接近快车道,他父亲不知道这样存在着危险向状况,按道理作为父亲应该自己骑车在外拦着小孩在里面行车,这样才安全的,如果要箅责任,其父应负主要责任,他没有认真合理的关照小孩安全才导致事故发生
谁死谁有理呗。
我觉得啊,纯属个人觉得,是不是会是因为某方一开始把该起事故定为非交通事故,在舆论的压力下,为了证明当初的判定没错,才下的逮捕令呢?据网传当地的村民证实此路已经开通两年,一直都有车辆通行,而孩子又是摔倒的时候,卷到车轮底下的,并不是司机主观而为之,这很明显是一起意外的悲剧,为什么就变成过失死亡罪了呢?检查部门批捕的时候,有没有充分的依据呢?
不是自己摔倒,好像是他前面的自行车别到他的自行车了,然后才倒的
是过失也是小孩儿的过失
乱说,小孩是直接钻进后轮前面,然后一秒钟就被压了。不是摔在车前
法律有规定,多大可以自己骑车的
“未经验收”验收的是道路施工质量,与道路的使用和属性有啥关系?
谁违反交规谁责任大![静静吃瓜]
自行车迎面而来,小车应当靠边减速礼让。这起事故:一是肇事者没有减速行驶,在窄路面仍然以五十公里时速行驶;二是没有靠边礼让对面自行车行驶。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一辆汽车以较快的速度向一辆自行车迎面扑来,进而让年仅11岁的孩子惊慌失措,导致他在慌乱中摔下来被碾压而亡的悲剧发生!因此,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肇事者!
一直关注,真的风云变幻,就想等结果。这事上,从始到现没同情过这组织和家长。
谁有钱谁有理和谁闹谁有理?
这个交通事故双方都是有责任,应按交通违章处理判决结果来定夺。
车如果买了保险,不违规,保险公司去那了
只想成为穿越黑夜的夕阳,终究还是有朝晖再现。唉。
司机没有任何责任!
监护人50%,骑行队25%,司机25%。
未通行道路上机动车都不能通行吗?机动车上去的都视为违法。
这种事,司机必须找律师,要不没法说
这怎么能把责任归咎给司机呢?
虽然尚未通车,但是却有很多人走的路,所以司机被批捕一点都不冤枉他
你这律师我不是针对你,你说话很多词不达意,简明概要,重点不突出,语言没得穿透力,还是要锻炼语言功夫
父亲全责,与旁人无关
警方应对此次骑行的组织者予以刑拘,活动组织方在活动中造成重大事故的,组织者是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过失致死三到七年,有谅解书最低判三缓三,这个事件没谅解估计三到四年
司机超速了。有一个15码限速牌照。他行车记录影响已经达到了50多码了。
没有成年人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的,何况也不是司机的全责,你孩子的监护人呢,孩子这么小没有安全知识,你大人不应该带他参加自行车参赛,参加了,大人应该不要离开孩子的视线左右护着他。
第一责任人是他的父母,未履行监护人义务。第二责任人是绊倒他的同行人。第三责任人是车队组织者,未满12岁骑自行车上路违法。第四才是机动车驾驶员。
判就判吧,看它法官敢判多少年
如果是刑事案件,别倒小孩的那个人也要抓起来
最大的责任是车队的负责人年龄12岁以内你就让他加入要负第一责任,其次是他的父亲负次要责任。既然你们说道路没使用那道路管理方也要相应的负责任。然后司机保险公司也要相应的。负责。
杀人者非司机也,乃孩子父亲!
未通行道路上不是应该什么车都不能同行吗?上去的都视为违法
甩的一手好锅!
有毛病
责任最大的孩子父亲和组织者没有批捕,却逮捕了责任最小的司机???
公道自在人心,他父亲的责任呢?碰到小孩的骑手的责任呢?只有小孩是最无辜的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出狱后冤判的一个也别放过!
联名声援司机无责!
司机必须无责
这事感觉就是在扯淡 !
可怜的孩子,碰到这样父母。死了解脱
保险公司不介入?
为什么不把小孩的监护人逮捕了呢?
意外最恰当
已经判了,算公诉,这里面牵扯到东西就多了,不好改了
不能说是过失!应该是意外致人死亡!过失要有动机的!
保定市神奇的地方,
不是还有驴友带孩子去探险的嘛,这种带未成年去做成人的运动,家长要负主责
小孩父亲和骑行团召集人一样有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更严重,为什么不抓
司机倒霉确实撞死人有一定责任,小孩没了家长想要司机多承担责任,最后还是按交通法定责,意外天天有,没有啥对与错的
听说这路是未来放的道路。车辆的保险"不赔"这很关键了。
这根本就不是谁死谁有理的问题,汽车司机这个锅背的太冤了。
监护人责任最大,假如司机入刑,做为监护人应该判死刑。
无论如何判孩子都回不来了,结果己经事实形成,此事已经明了最大的责任是组织方和父亲,如果能反省自已,和司机家好好商量善了此事,不要一事杀两家将遇事无补!为自己为两家人留下善果!唉!说的容易做的难,如能留善果,这家人将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