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岛内“高院”撤销柯文哲“无保请回”原裁定,案件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审,也

羽爱台湾 2024-09-04 20:10:56

不出所料,岛内“高院”撤销柯文哲“无保请回”原裁定,案件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审,也意味着柯文哲又要重上羁押庭受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岛内“高院”对此案的处理方式,与近2个月前,处理郑文灿案件时如出一辙。 面对台北地检署3日傍晚向“高院”所提的抗告,再度声请羁押柯文哲,台“高院”有权给出3种处理结果:第一种,驳回抗告,即维持柯文哲“无保请回”原裁定,且一旦抗告驳回,台北检方将不可再提抗告。第二种,即现如今的裁决方式,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台北地院更裁(重审)。如此一来,台北地院将会再开羁押庭,也就是说柯文哲又要重上法庭受审。第三种,则是“高院”行使权力,直接“自为裁定”。 依个人分析,上述3种结果中,若台“高院”采第三种方式,进行“自我裁定”,则不免有直接“跳过”台北地方法院之嫌;若采第一种驳回抗告,对柯文哲明显“有利”不说,还等同将台北地检署“直接按死”,连再提抗告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与此前处理郑文灿案件时如出一辙。岛内的“高院”似乎又一次“刀切豆腐两面光”,将“球”踢还给地方法院重审。 这其中隐含的“政治潜台词”也许是:你们(绿营当权者及其授意下的检方)如果铁了心非要押人,但地方法院的裁定又“不合心意”,那你们大可以反复提出抗告(我“高院”这边就反复撤销地院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后,你们也依旧可以如先前一样“故技重施”,去台面下运作“换法官”,找“听话的”上来断案。也就是说,不把“目标人犯”押进看守所誓不罢休,直到最后得到想要的结果为止。 但总之,一切都由“你们”,“自己动手解决”!我“高院”这边不沾身,不介入岛内绿色当权者的政治司法手腕运作。(王思羽)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