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元的双眼皮贴也仅退款!东莞卖家跨越近3千公里起诉索赔,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河南南阳,女子在网上购买一副双眼皮贴,签收包裹后向平台提出仅退款不退货,金额3.88元,理由是:双眼皮贴少一张。(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 卖家不同意,认为发货前已经称重,数量不存在问题,并投诉快递员,快递员收到投诉后,联系女子,女子称是家人申请的仅退款,但坚决不同意把退款退回。 这名东莞卖家怒了,决定认真起来,花费600元进行法律咨询,然后,搜集证据,不惜跨越2800公里,也要打官司,买家选择不出庭,不应诉,不质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本案系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系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另有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案中,买家收到商品后认为有损失,卖家已经将货款退给原告,根据合同中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买家理应将自认为瑕疵的商品退回给卖家,但是,买家不退货,卖家要求买家付款,符合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最终,法院判决买家应当退回退款3.88元,同时承担卖家支出的法律咨询费600元和快递费22元,并且承担诉讼费。 案后反思 仅退款不退货,是购物平台的经营政策,不应超过法律规范的限制,如果买家不喜欢商品,可以选择退货服务或者和卖家协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卖家在东莞,买家在南阳,相距2800公里,但是,卖家并不需要真的出现在南阳,可以通过邮寄立案的方式,低成本打官司,跨越几千公里,也只是需要垫付快递费而已,不怕买家无理要求仅退款不退货 好了,关注吴律师,有法律问题,直接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