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改行程致游客10级伤残谁担责##律师说法#导游和旅游公司负连带责任,这是毋

张荆律师 2024-09-06 11:56:37

#导游改行程致游客10级伤残谁担责##律师说法#

导游和旅游公司负连带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此前,江苏的黄先生在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六日游,合同中约定,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结果在旅游过程中,导游私自增加购物店行程,黄先生在店里不慎摔倒受伤,经鉴定构成了十级伤残。

因为,旅游者和旅游公司之间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不能更改行程安排,所以,旅游公司要为违反合同约定付出代价。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审判后认为,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临时增加了购物店,然后安排游客自行活动,最终导致了黄先生的受伤,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所以,在本事件中负有次要责任,所以要对受伤者做出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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