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儿子钓鱼,孩子淹死,法院判鱼塘无责
法院认为,案涉鱼塘并未对外开放经营,也未邀请男子钓鱼,因此不属于公共场所,鱼塘所有人、管理人对未经许可进入的人无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此外,鱼塘业主在鱼塘周围大部分区域修建了围墙,村委会立了警示牌,履行了基本管理职责。
这个判的就很清楚,应该尽的义务都尽了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阻止偷偷潜入的人淹死。
男子带儿子钓鱼,孩子淹死,法院判鱼塘无责
法院认为,案涉鱼塘并未对外开放经营,也未邀请男子钓鱼,因此不属于公共场所,鱼塘所有人、管理人对未经许可进入的人无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此外,鱼塘业主在鱼塘周围大部分区域修建了围墙,村委会立了警示牌,履行了基本管理职责。
这个判的就很清楚,应该尽的义务都尽了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阻止偷偷潜入的人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