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儿子钓鱼,孩子淹死,法院判鱼塘无责法院认为,案涉鱼塘并未对外开放经营,也未

代芹聊趣事 2024-09-06 14:10:42

男子带儿子钓鱼,孩子淹死,法院判鱼塘无责

法院认为,案涉鱼塘并未对外开放经营,也未邀请男子钓鱼,因此不属于公共场所,鱼塘所有人、管理人对未经许可进入的人无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此外,鱼塘业主在鱼塘周围大部分区域修建了围墙,村委会立了警示牌,履行了基本管理职责。

这个判的就很清楚,应该尽的义务都尽了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阻止偷偷潜入的人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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