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活路吗?”浙江,10个农民工觉得餐馆的饭菜太贵,还吃不饱,为了省钱就搭伙做

晴澍聊社会 2024-09-06 14:57:18

“还有活路吗?”浙江,10个农民工觉得餐馆的饭菜太贵,还吃不饱,为了省钱就搭伙做饭,万万没想到,突然闯进来几个穿制服的人,说他们属于无证经营食堂,罚款20万,10个农民工当时就傻眼了,说他们做饭自己吃,又不卖,凭啥罚款?制服人员却说:如果不交就按照每天2万元算,罚到400万为止。

(案例来源:法律每日谈)

王大春在餐馆点了一碗打卤面12元,一会功夫就秃噜进肚了,可却只有半饱。

如果他想吃饱,那就得再点一碗面,这顿午饭得24元,再加上早餐和晚饭,就得五六十块,他真是心疼的不得了。

他和工友们每天也就挣200元,工地给提供住的地方,但不管吃喝。

光一日三餐,就花掉了四分之一的收入,还得说吃不饱更吃不好。

晚上回到工棚,王大春跟住在一起的10个工友商量,要不要搭伙做饭?这样吃得饱也吃得好,关键还省钱,每个月省几百,给老婆孩子花不好吗?

没想到,他一呼百应,大家都说这个办法好,可是买菜容易,谁去做呢?

王大春自告奋勇,由他来做饭,但他不出菜钱,等于他出点力,混个白吃白喝。

大家先一人掏100元,放在他这里,但他出力不出钱,当然了,菜也由他买,他把每天的账记得清清楚楚,等这1000元花完了,大家再每人拿出100元,这么周而复始。

或者,谁自告奋勇买菜做饭,然后就把这差事交给这个人,他也跟着大家一起出钱。

大家觉得这个办法不错,都知道王大春做饭好吃,做事还干净。

而且,他为人实在,不会耍心眼,所以,搭伙做饭这事,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还别说,10个人每顿饭都两个菜,有荤有素,或者吃面条,一个月下来,比在工地附近小餐馆吃便宜实惠多了,每月省好几百,吃的又饱又好。

工地其他工棚的民工一看,也都纷纷效仿,这可把工地旁边的餐馆气坏了,生意一落千丈。

于是,心里不平衡的餐馆老板,直接把王大春他们举报了。

这天,王大春正在搭建的厨房给大伙做白菜粉条炖五花肉时,几个制服人员闯了进来。

他们一口咬定,王大春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属于无证开设食堂,卫生堪忧,不符合规定,直接开了一张20万罚单。

王大春当场吓得不轻,拿着炒勺的手都直哆嗦。

王大春解释说:外面饭菜太贵,我们挣得不多吃不起,几个工友搭伙做饭吃,我们又不往外卖,还办理啥证件呀?您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别说罚20万了,就是2万我们也没有呀,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我老娘常年吃药,孩子也要养……

还没等王大春说完,制服人员认定他们违规了:给你们一周时间去缴纳罚款,否则后果自负。说完转身就走了。

王大春坐在凳子上就哭开了,工友们回来吃饭,一看王大春哭成了泪人,听他说完,都气的不轻。

一个工友说,爱咋咋地,把我们十个人卖了也不值20万呀,就不交罚款,看他们能咋地?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他们在工地搬砖一天也就挣个200元,还要养活一大家子,20万平分在每人头上2万,可不是个小数目。

搭伙做饭就是为了省钱,这可倒好,钱没省下多少,竟然罚了这么多,大家心里都愤愤不平。

没想到,一周后制服人员又来了,发出警告,如果再不缴纳,罚款就要按照每天2万元计算,罚到400万为止。

无奈之下,王大春和工友,只能起诉到法院,情书法院判决制服人员撤销对他们的处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大春等人的行为,并不构成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王大春等农民工在工地搭伙做饭,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饮食需求,并未对外提供餐饮服务或销售食品。

因此,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制服人员以无证经营食堂为由进行处罚,显然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和误用。

2、制服人员对王大春等人的处罚显然缺乏合理性。

《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制服人员对王大春等人的处罚显然缺乏合理性,因为他们的行为并未对外造成危害,且处罚金额高达20万甚至可能累计至400万,远远超出了违法行为的实际危害程度。

3、行政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本案中,王大春等农民工对制服人员的处罚决定不服,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最终法院认为相关部门的处罚没有依据,撤销了对王大春等人的行政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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