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大爷带孙女在楼下玩,突然一只没有栓绳的狗追在孙女后面,孙女被吓得猛得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9-06 14:58:39

浙江杭州,一大爷带孙女在楼下玩,突然一只没有栓绳的狗追在孙女后面,孙女被吓得猛得跑,大爷看到后,一气之下,直接冲过去,抱起小狗把它摔死。狗主人看到后,抱着小狗痛哭流涕,边哭边说:它没有咬伤孩子呀,你就把它摔死了。网友:支持大爷的做法。

(案例来源:东方金报)

9月4日,浙江杭州,一小区里,热闹非凡,有老人开心地聊着天儿,小朋友们在嬉戏玩耍。

王大爷带着她3岁多大的孙女菲菲在楼下玩,菲菲平时比较内向,也有点胆小。

所以,王大爷没事就喜欢带菲菲到楼下,想让她多接触人,或许能让性格变得开朗、活跃一些。

那天傍晚,菲菲在楼下蹦蹦跳跳,正玩得开心,突然一只没有栓绳的小狗跑过来。

它紧紧跟在菲菲后跑,似乎在跟她玩,也似乎在追着她。

菲菲看到小狗,吓坏了,她边哭边猛地向前跑,小狗则紧紧跟随。

大爷一看这架势,不好,菲菲本来就胆小,再这么一被吓,以后还得了。

所以,大爷冲上前想护住菲菲,可小狗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菲菲也更害怕了。

大爷迅速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狗主人,他一气之下,立马抱起小狗,直接狠狠地摔到地上。

小狗被他这么一摔,直接一命呼呼,动弹不了。

这时,狗主人来到了,她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小狗,伤心得哇哇大哭。

她抱起小狗,不停地喊道“皮皮、皮皮”可是狗没反应。

狗主人看着大爷说道:“它没有咬伤人,你却把它摔死了?”

大爷气得不行大声说道:“它一直追着我孙女,从那头捻到这头,你也不管管它?”

“呼、呼、呼,我以为他们俩是脑着玩的,我的狗不会攻击人。”

“我孙女都被吓成这样了,再说了你也没有给狗栓绳,万一咬了人怎么办?”大爷只问到。

这时,周围的人也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女孩应该给狗栓绳,有的说,大爷太暴力了,狗又没伤到他孩子。

大家分成两派,也不知道狗主人是觉得对女孩抱歉,还是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小狗。

他抱着小狗,哭得特别伤心,嘴里不停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

这个视频一发出来,网上众说纷纭,有人说:“我也养狗,但是支持老人,没有狗绳就是流浪狗,如果流浪狗乖乖躲着人,没问题,但是会往人群冲的流浪狗,应该就地捕杀。”

有的人说:“具体怎么把小女孩吓哭的不知道,如果只是小狗靠近女孩把女孩吓哭,那这老头的戾气太重了,一看这个宠物狗就是只小型犬,能让老头捉住摔死说明不是烈犬。狗主人应该报警,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你即便是自卫,那也是自卫过当。”

还有的人说:“没栓狗有错,摔死狗就过分了,这老头分明看小女孩好欺负,换成成年人你看看他敢摔吗,纯粹的坏种。”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遛狗不栓绳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245条和第1246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表明遛狗不牵绳不仅可能造成他人伤害,还可能引发疫病传播的风险,从而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女子出门遛狗,没有给狗栓绳,导致小狗追赶小女孩,所以狗主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2、被狗吓到后把狗打死是否犯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①如果是因为狗的攻击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打死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②如果狗并没有攻击,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被吓到)而主动将狗打死,且被打死的狗有主人,那么行为人需要对狗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狗被视为个人的财产,无故损坏他人的财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打死的狗价值数额较大,行为人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狗属于个人财产,大爷把狗打死了,侵犯了狗主人的权益,她可以维权。

个人财产被他人侵权,《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当个人的财产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来赔偿财产损失。

本案中,狗主人出门遛狗没有给狗栓绳本身是违法的。

但是大爷仅仅因为小狗吓到他孙女,就把狗摔死,这一行为侵犯了狗主人的个人财产权,狗主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人物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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