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栓狗绳,直接摔死!”在浙江杭州的一个小区里,一位女士遛她的小狗时没给它拴绳。这只小狗突然跑向一个正在玩耍的小女孩,把小女孩吓得大哭起来。小女孩的爷爷非常生气,一时冲动就把小狗摔死了。
首先,小狗没有被栓绳;其次,它去追那个小女孩;接着,狗主人没有及时阻止;然后,小女孩被吓哭了;最后,爷爷因为愤怒把狗摔死了。这就是整个事情的基本经过。
根据法律,遛狗时必须栓绳,这位女士显然违反了规定,导致了这一系列的事件。因果关系很清楚,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但是总有些人喜欢找茬,他们试图从好人的行为中找出错误,同时为那些做错事的人找借口。
有人评论说,虽然爷爷摔死小狗可以理解,但这样做太极端了,难道就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了吗?
还有人觉得爷爷反应过激,只是把小女孩吓了一下而已,并没有真正伤害到她,至于要摔死别人的狗吗?
还有人说,那只狗是女士的私有财产,爷爷这样一做侵犯了她的权益,应该赔偿。
你们看,这些评论都是在为做好事的爷爷挑毛病,同时又在为那位没拴狗绳的女士找理由,好像想说明双方都有责任,来平息事态。
这种混淆是非的方法可能会让好人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坏人则可能觉得即使做错事也没关系。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谁还会愿意做个正直的人呢?社会风气不就会越来越差了吗?这就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