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每月给我1.5万元生活费 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

适合有坑说 2024-09-09 11:51:15

上海一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每月给我 1.5 万元生活费 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留给女儿继承并要求女儿每月支付爷爷生活费 1.5 万元。父亲去世几个月后,女儿却以爷爷被送去外地养老院为由拒绝支付生活费,爷爷为此将孙女诉至法院。 经释法明理,被告同意继续按照遗嘱指定的数额支付原告生活费,当庭补付欠付的生活费并约定在涉案房屋中为原告设立居住权。 这个留下遗嘱的老爸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说他有大智慧,是因为他知道,为老人尽孝是有难度的事情,如果没有约束的话,他的女儿很可能做不到。 说给老人尽孝是个有难度的事情,是因为当代社会,不孝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具体的证据就是,全社会都在呼吁关注空巢老人,一首《常回家看看》能打动全体中国人。试问,如果子女都孝敬老人,都能常回家看看,那么空巢老人还会存在吗?《常回家看看》还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吗? 正是因为现在的子女,当然是有各种原因的,比如工作压力大,孩子牵扯的精力太多之类,不回家看看成为常态。以至于过年过节回家吃顿饭,然后大包小包拎东西走人的子女,都已经是难得的孝顺孩子情况下,老人们孤单寂寞,甚至是凄惨悲凉的生活状况,才会引发广泛关注。 连回家看看父母都不愿意,这样的子女你更不能指望赡养老人。 那么为啥古代中国不孝的现象,没有现在这么多呢? 因为古代中国尽孝,是强制性的。 古代中国不是以家庭,而是以家族为基本单位。家族和一个国家结构差不多,族长相当于皇帝,各种管事相当于各级官僚。这种结构中,晚辈尽孝不是义务,而是责任,而且是不得不承担的责任。 因为从族长到管事,总之就是各级领导吧,基本是按年纪排下来的,都是老同志,也就是子女尽孝的对象。就像《红楼梦》贾府那样,老太太最大,贾赦、贾政是第二等级,以下按辈分年龄大小以及嫡庶关系依次排列。整个家族的收入,甚至于谁应该跟谁结婚,都由家族管理层决定。比如贾宝玉虽然是最受宠爱的小宝贝,但没办法和林黛玉结婚,只能硬着头皮娶薛宝钗。 家族中所有的权力,尤其是财产权力,都掌握在老同志们手里,小的们敢不孝吗?不仅要孝顺,还要上赶子巴结,否则下一任族长保证不是你,可能连零花钱都要被扣光。 正是因为古代中国家族式管理方式,所以古代中国的不孝现象有,但不是特别多。尤其是不赡养老人的情况,起码在稍大一点的家族里,不会发生。当然,在贫困人群中,不孝的现象依然存在。 这一点,从古代关于不孝的定义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比如古代中国第二个圣人孟子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意思是不孝有三种情况,其中以没有后代为最重要。 其他两个是啥,孟子没有说,但想来也不会是子女不赡养老人这样的事情。 因为孔子说了,孝敬老人的最高境界,不是给老人富足的生活,而是无违,也就是要听话。 现在的孩子,你让他给你拿钱已经是千难万难了,还想让他听话,是不是没有睡醒。 因为现在尽孝是个很难的事情,所以那个老爸在遗嘱中,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从而保证老人能有钱花,能治病。 你想让你的孩子对你尽孝吗?想让他们无违吗? 给自己多留一点钱。 然后你会发现,子女的孝心,和你的财富成正比。 让子女养老,一直需要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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