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人民法院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普法课堂活动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09-10 17:07:47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白雪文/图)蝉鸣渐远,浅秋姗姗。9月9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走进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为七百余名初一新生带来预防校园欺凌“开学第一课”,给各位同学送上开学法治“大礼包”。

宣讲活动中,法官以近期社会热点新闻导入此次普法宣讲课堂,同学们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同学们知道校园欺凌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吗?”法官提问道。“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还有财物欺凌!”……台下的同学们热情满满,纷纷举手抢答。

法官就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向同学们进行详细介绍,并结合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向同学们讲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宣讲,引导同学们要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告诉同学们在遭遇校园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勇敢,保留证据及时向家长、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霸凌事件,并寻求法律社团或专业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她还告诉同学们如有需要可以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缓解心理压力,学习应对霸凌的心理技巧和策略。

“我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酷的观望者!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活动最后,法官提出了“三不”原则,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共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参加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自己深刻认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希望今后能更多参与这样的普法宣传课堂,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接下来,金凤区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切实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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