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送礼,老师跳坑里了?在教师节那天,合肥的一个家长搞了一出大戏,先给老师送了高档酒和化妆品,转身又去举报老师。这位家长先是打电话通知老师,说礼物已经放在水果店里了,让老师去拿。老师虽然嘴上客气,心里估计是挺开心的,就答应了。
但谁知道,这个家长一边录音电话,一边偷偷摸摸地拍下老师拿礼物的画面,然后去举报。真是够阴的!
这老师也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哪能想到会有这么个大坑等着自己跳。
确实,老师接受礼物是不对的,但这个家长的做法也太恶心了吧?这不是明摆着陷害人吗?
法律不是应该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吗?那这种故意设陷阱的行为算不算违法呢?
这种钓鱼执法,完全是在利用人性的弱点,太损人不利己了。这不仅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更是对道德的挑战。
如果老师因此受到惩罚,那这位家长是不是也应该有点报应?毕竟,挖坑害人也不是件光彩的事。
你们说呢,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