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药是常见药品,但部分感冒药中含有麻黄碱成分,经过一系列化学加工后可提炼制毒物品,于是有不法分子对感冒药动起了歪脑筋!
2024年8月,潜逃海外的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参与拆除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包装,帮助非法买卖,公安机关以鄢某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提请黄石港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前后,被告人吴某得知部分感冒药中含有麻黄碱成分,可用于提炼、制造制毒物品,而同村的被告人周某甲曾多次非法买卖该药物,从中高额获利。被告人吴某便利用从事药品生意的便利,大量收购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扑尔伪麻片”和“那敏伪麻胶囊”。
但因周某甲被判决服刑,吴某一直未能联系到周某甲。2022年底,周某甲服刑出狱后,吴某再次联系周某甲,企图出售囤积的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
为从中获利,周某甲联系“下家”蔡某和林某进行收购。经实验确认可从中提炼出麻黄碱后,蔡某和林某同意收购,并要求周某甲等人拆除药品外包装,剥离胶囊粉末,对复方制剂进行“打包”。
为尽快完成交易,周某甲安排被告人周某、鄢某等人协助吴某“打包”复方制剂,完成交易后,林某从“打包”好的复方制剂中提炼出麻黄碱总计约1.8千克。
2023年5月,吴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审阅案卷全部的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列出了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林某提炼出的麻黄碱疑似物进行成分鉴定,进一步查清、核实涉案药品来源,完善证据链条;同时,追诉尚未到案的“下家”蔡某和林某,以及参与“打包”的其他人员,查清蔡某和林某是否有其他制毒来源,坚持全链条打击制毒犯罪。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吴某等五人涉嫌制毒犯罪案件移送黄石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吴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依法认定主犯与从犯,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分层次、分类别”打击,确保罪责刑相统一,最终被告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4年2月,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吴某等五人提起公诉。4月,黄石港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吴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八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