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在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前窑村发生一起悲剧,一名58岁的农妇遭同村男子持斧砍伤致死。9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卢氏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遇害者杨某的儿子王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正在郑州上班,在下午4时许接到堂哥的电话,被告知家里出事,母亲被伤害,让他赶紧回老家。他在往回赶的路上联系了卢氏县120急救中心,从急救医生口中得知其母亲被人杀害。
王先生说,事后他了解到,伤害他母亲的是他们村一户人家的儿子。“当天下午3点多,我妈在家没事,这家人因种有二三十亩烟,需要人帮忙,便请我妈去帮忙。在他们的烟地,我妈正走在前面,嫌疑人拿了一把斧头,趁我妈不注意的时候,从背后在我妈脖子上砍了3到4斧头。我妈当场被砍死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对现场目击证人的走访,他得知母亲跟嫌疑人无冤无仇,更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和争吵。“我们不算邻居,只是我们住得比较近,两家还有点亲戚关系,平日里关系也不错。前几十年,我们家还经常帮助他们。”
王先生说,根据卢氏县警方回复,他们怀疑嫌疑人疑似精神病患者。“我们从小都认识,他平时精神状态都挺正常的。但我曾听村里人说,他们之前应该是去医院看过病,至于是什么病我不清楚。”
对于王先生的上述说法,前窑村一名村干部也向记者进行了证实。这名村干部表示,嫌疑人是在案发现场附近被抓获的,此前两家人没有发生过矛盾,且日常他与嫌疑人打交道时,也并未发现他有什么异常情况。“他(嫌疑人)31岁,(看起来)没啥问题。和他说话什么的都正常,他还有辆车,有驾照,能开着出门。”
12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了卢氏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针对嫌疑人的精神鉴定也正在进行中。“警方也在等待相关结果,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孙钊罗梦婕
杀人就做精神鉴定一点都不公平
无论什么理由,杀人偿命!
鉴定啥,以命抵命没有特例
杀了人的精神病人,别再留,送他上路,不然有更多无辜的人丧命。
为什么出事了,就推给精神问题上呢
只要是犯罪,什么病都不能免责,按照正常人判罚。
精神病更应该枪毙
直接杀了,不用推到精神病上面!
杀人就要负责,很简单的事。
这神经病是怎么鉴定的?有没有明确的标准界限?还是凭感觉划分?那喝酒吸毒后产生的幻觉算不算神经病?
不是精神病就是毒虫,感觉通常这两种。再就是蓄意杀人
肯定是精神病
咬人的狗一定要打死,这和杀人的精神病有区别吗?只要杀了人,哪怕有精神病也要枪毙
精神病,放了
取消精神损失病免死牌,杀人一律死刑
精神病患者,犯故意伤害严重受伤或多人重伤,或致人死亡以上的,应判死刑。不能因为有精神病就免刑责。
精神有问题就更得死,免得害人。这样很多人就正常了
早干什么去了,精神病患者不发驾驶证,发证单位和交警失职。
咬人的狗都知道不能养,杀人的精神病还能放?谁有病
即便是精神病人杀人也要枪毙!这种人留下来就是危害社会!
现在的人都是饲料产品吃多了吗,雄心勃勃的[好生气]
这种就不要走流程了,直接毙了,家里好,社会好,如果弄出个精神病,整个村天天都提心吊胆
我表哥因为找熟人做喉部手术,发热没有处理好,后来把村长打了
杀人的疯人不能留着
真是确认有精神病 并且还是杀害一人的情况下 建议直接人道主义毁灭吧 这就是定时炸弹 随时可能对别人再次进行伤害
精神病也得偿命
精神病杀人也应该死刑
杀人就偿命,不管是不是精神病,未成年。
精神病不是开脱罪行的理由,应该重新定义了。
做什么精神鉴定啊!在我看来做精神鉴定属于偏颇,是不公正的表现[抠鼻]
精神疾病杀人就可以不惩罚???是时候改刑法了哦
杀人就做精神鉴定?
哟,话里有话哟[呲牙笑]
都精神病了而且杀人了,直接枪毙
沃特玛拳头硬了
在路上发生口角了吧
肯定是神经病,不然不可能无缘无故杀人!
有车有驾照加上了精神病,想想就可怕
死刑
不要让精神病患者背锅,
笑死,精神病好啊。
估计多舌地狱
必须枪毙,留着是个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