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转折点“昆山龙哥反杀案” 2018年8月27日晚上,刘海龙醉

蜡笔小欣呀 2024-09-12 23:23:31

正当防卫转折点“昆山龙哥反杀案” 2018 年 8 月 27 日晚上,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一路口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发生争执。 刘海龙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 后刘海龙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在击打过程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等,刺砍过程持续 7 秒。 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 2 刀均未砍中。 刘海龙最终倒在宝马 30 余米处的绿化带内。 刘海龙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晚,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2018 年 9 月 1 日,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该案堪称正当防卫法律适用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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