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货分离最容易出罪的是介绍方 根据刑法第205条第2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孤云评案 2024-09-14 12:07:06

票货分离最容易出罪的是介绍方 根据刑法第205条第2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四种行为类型,分别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对于包晓虎而言,发票不是他的,不可能是为他人虚开或者为自己虚开;他不是受票方,也不可能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那是不是介绍他人虚开呢? 介绍他人虚开的前提是,开票方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本案中,中油北斗公司,明显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然中油北斗公司不构成“为他人虚开”,那包晓虎怎么可能构成“介绍他人虚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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