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开一个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庭,我代理被告,原被告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指向不构成不当得利,针对这种情况原告特别着急,于是开始了他的表演……
👺👺我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质证,估计质证意见他不喜欢,直接发言:“程律师,你作为律师,你就应该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你回去劝劝你的当事人,把钱给我就行了。”这句话把我直接干懵了,愣了几秒,回复他:“开庭就是讲证据,而且我方认为涉案款项就是你代甲方给我们支付的工程款,你在转账的备注上也备注了工程款,我方给你出具的收条写的也是工程款,另外除了该笔转账外,你还代甲方给我方支付过一百多万的工程款,这些转账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该款项的性质没有任何异议。至于你说的我应该公平公正,我想这应该是法官需要考虑的问题。”
👹👹几分钟后:“你当事人在这个工程中挣了七八十万,这点小钱给我咋了?”我直接不会了,只想说:“天真他妈给天真开门,天真到家了!”
🤡🤡作为律师,我要想尽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对方当事人的权益,累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