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峰,一男子驾车时,因副驾驶上女下属玩手机挡住他看反光镜,男子伸手拨了一下对方胸部,万没想到,女下属跑出去报警称被男子猥亵了,男子被戴上两副手铐拘留5日,事后男子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法院竟然这样判! “你干嘛摸我!占我便宜吗!” 51岁的杨正(化名)开车时,准备掉头,却被副驾上的女同事颜某挡住了视线,他想开口提醒,但车正开到了路中间,他就随手拨了颜某一下。 不料,颜某的表情立即不对了,还说杨正是不是想占她便宜,杨正连忙道歉,没想到,颜某还是一脸不快。 杨正在医院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现在是颜某的上司,但二人的关系一直紧张,颜某总觉得杨正在针对她。 这次被他拨了一下后,颜某越想越气,她看着杨正继续开车去医院,心里早就想着去报警,趁着杨正中途在超市门口停车时,颜某下了车,打车去了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在民警面前,颜某委屈不已,哭诉自己被同事猥亵了,过了一会,民警将杨正传唤到公安机关调查时,杨正还是一脸懵圈。 他根本不是故意的,但颜某不愿和解,之后,杨正就被以猥亵他人的罪名,被拘留了5天。 民警将他带走时,杨正的两只手被戴了2副手铐,杨正当即觉得,这样对待自己是不是不符合程序。 想想自己和颜某,在之前的工作中,就数次发生纠纷,颜某从普通护士升成了护士长,职务升了,工资却没有增加,她对顶头上司杨正有了怨言,开始处处跟他作对。 杨正却没有察觉,只是每次按照规章制度批评了她,之后还是正常安排工作,直到二人有了单独外出的机会,杨正看反光镜时,不小心跟她发生了身体接触。 那么,民警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杨正和女同事单独在车内时,他却跟女同事产生了身体接触,车内算比较私密的空间,如果未经同意,触摸他人身体,就会被认定为猥亵。 颜某坚称杨正是故意的,且不愿意和解,竟然认为,杨正的行为违反了颜某的意愿,因此,认定他是猥亵,并将他拘留5天。 杨正却认为,警方的认定不足,他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他的请求没有通过。 杨正一怒之下,将民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并消除影响。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杨正的诉求吗? 杨正在车内,如果是无意中触碰到别人,在主观意识上,没有不良企图,且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即使有身体接触,也不算是猥亵。 一般来说,猥亵罪的认定,是看作案者有没有故意的嫌疑,或者有没有其他强制手段。 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颜某坐在副驾驶低头玩手机,确实会遮挡到后视镜,杨正拨了她一下后,继续开车,发现颜某情绪不对后,也诚恳道歉,但颜某因为别的私人恩怨,没有原谅杨正,还告他猥亵自己。 最终,法院以事实认识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认定民警的处罚过当了,杨正不构成猥亵。 而且民警执法时,在他左手和右手上,戴上了两副手铐,杨正觉得,自己当时没有抗拒执法,也没做出过激的举动,对此也提出了质疑。法院也认为不妥,要求警方撤销了对他的处罚决定。 杨正总算洗脱了嫌疑,在此过程中,他只是忽视了一点,没有先跟护士说一声,引起了对方的误会,在巨大的敌意下,女同事便起了告他猥亵的念头。 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以后做事还是要注意分寸,跟同事之间有误会也要说开,及时揭开误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裁判文书网2024年9月1日关于《杨某、某公安分局行政一审行政判决书》)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