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送礼,抛饵者与上钩者,究竟谁冤枉? 安徽女家长,“钓鱼”式送礼,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更是口诛笔伐,仿佛女家长才是罪恶的源渊薮,而那位接受礼物的老师,倒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不知道持这种观念的人是何等身份?更不知道,他的言论是为谁而发? 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人,理应以身垂范。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如果为人师表的老师,尚不能一身正气,凭什么能教出正直为人的学生!没有身清气正的学生,哪里能有公平正义的社会! 有人一味地追寻“钓鱼”家长的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势欲治之而后快,目的不外乎严厉打击这种行为,让他们不敢举报、揭发腐败,让腐败者有恃无恐,心安理得地继续犯罪! 中国一个成语:路不拾遗,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社会风气正、人民觉悟高,已经到了一个相当文明的程度! 同理,如果我们的老师的觉悟,都升高到这种程度,试问:钓鱼者钓谁去?不从收礼者的身上找问题、寻根源,倒抓着“钓鱼”者不松手,立场和出发点是路人皆知的! 国家三令五申,不许公职人员收受礼物,难道这位老师就不知道吗?知法犯法又该当何罪? 如果没有家长的“钓鱼”式送礼,不知道那位老师,还要收多少礼、害多少人! 既然那位老师无视法律,而法律又一时半会奈何不了她,那么,家长勇敢的“钓鱼”式送礼,难道不是一剂很好的药方吗? 俗话说:偏方治大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钓鱼”式送礼,确实是治疗某些腐败的上上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