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转发了政法大学教授陈碧教授对”寻衅滋事罪”的解释:说只有”无事生非”才算

呆萌分享社会趣事 2024-09-15 20:18:06

青岛警方转发了政法大学教授陈碧教授对”寻衅滋事罪”的解释:说只有”无事生非”才算寻衅滋事,但忽视了司法解释中”借故生非”也构成寻衅滋事。这位法学专家是有难言之隐,还是故意断章取义? 按照陈碧的判断标准,青岛女司机打人不算寻衅滋事,因为有交通纠纷在先。可是用同样的逻辑来看,全国的警方以前处理的很多案子就站不住脚了。因为几乎所有的纠纷都是“事出有因”,按陈碧的说法岂不是都不该算寻衅滋事?比如说,女生穿着暴露,令某些人色胆横生。比如说,某学生性格懦弱令某些人因缺钱而心生歹念…如此说来一切皆有因果。真正能无事生非的估计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去做,然后精神病患者都是关在医院里面的。 这一切不得不让人想起人民的名义中陈清泉的话: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 寻衅滋事罪,可大可小,但凡判了该罪,至少会留有案底,后果是严重的。长时间以来,留有案底是对许多人的震慑作用。因为体制内的工作,或者说好一点的工作,许多都会有政审一栏。 现在社会的撕裂,有一个原因就是:犯罪的成本很低,而维权的成本很高。 崂山路虎女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原因是:王女士说了一句话,你报警啊… 到目前为止,事情发展和王女士说的大致不差。但这个瓜太大,不知道青岛警方能不能接得住。

0 阅读:7377
评论列表
  • 2024-09-15 23:45

    逆行就无是生非,逆行产生矛盾的机率很大,危害也很大,容易车毁人亡。

    江湖 回复:
    还有你怎定意她是为了方便而逆行,而不是逆行阻挡对方,难道她说是就是?
    用户10xxx45 回复:
    呦,请问你是专业的么?
  • 2024-09-16 01:48

    青岛警方与逆行路虎泼逼竟然是同伙!

    郭建浩754911 回复: 重度嗜茶
    这是叫兽?是禽兽?
    重度嗜茶 回复:
    只有青岛吗?这个什么教授是哪里的?
  • 2024-09-15 23:58

    路虎女还说了一句:算你倒霉!没想到一语成谶!

    我不想再看了 回复:
    因为藐视法律不是罪
  • 2024-09-16 06:06

    路虎女非要逆行!非要持械殴打他人!无法无天,逆行就是违章!故意伤害罪他人就是犯罪!

    无可奈何花落去 回复:
    就是。电视里小流氓、黑社会、碰瓷,都是这么干的,小流氓说你穿着暴露,故意勾引,说你眼睛瞪他了,揍你一顿,抓着了就说互殴拘留赔点钱,抓不到就逍遥法外,改变不了故意伤害的本质。
    用户40xxx89 回复:
    逆行是违法,可不是违章,基本知识要掌握啊
  • 2024-09-16 00:43

    它违法却成了它犯罪的理由 所以判它不够成犯罪 真6啊

  • 华江 99
    2024-09-16 06:59

    又多了一个叫兽!

  • 2024-09-16 08:20

    以后要打人前记得先骂人,因为有骂人在先所以不算寻衅滋事。

  • 2024-09-17 02:05

    如果非要治罪,应该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她殴打他人时对方是处于正常驾驶汽车状态,这与殴打正常行驶的公共汽车司机是完全相同的行为!仅此而已!(因为交警认定人坐在驾驶位,而且汽车发动机处于启动状况就是正在驾驶汽车,这个是逃不掉的)

  • 大兄 66
    2024-09-16 10:21

    叫兽也来舔!不是,是来擦屁股!

    Snow man (kigon liu 回复:
    有钱就是娘,给钱了吧
  • 2024-09-16 10:19

    中国政法大学的陈教授应该补习初中语文。

    用户62xxx58 回复:
    正常人都知道谁对谁错,
  • 2024-09-16 09:48

    应对方骂人,而被杀,也应该算不是故意杀人罪吧

    吵吵闹闹 回复:
    嗯,事出有因……
  • 2024-09-16 12:53

    这个陈教授懂法吗?这些教育界的教授去从新学习学习各自的专业。

  • 夜雨 45
    2024-09-17 09:42

    逆行不是无事生非,逆行出事了就是无事生非了,就像喝酒不算无事生非,喝完酒闹事就是了!

    峰言疯语 回复:
    混淆概念,逆行出不出事都是违法行为。
  • 好好 42
    2024-09-17 08:14

    当众施暴,公开叫嚣,蔑视法律,民愤极大。舆论谴责是正义惩罚的一部分。再问王开磊。驾车肇事,然后来殴打人家十几巴掌,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的事情吗?这路虎女有没有涉嫌酒驾毒驾,血液检测报告在哪里?在警情通报里面说路虎女当场和大巴车达成了谅解,那我就请问,路虎女是在什么时间和大巴车达成谅解的?是在打人前还是在打人后?大巴车上有没有乘客?在这次碰撞事故中车上乘客有没有受伤?还着陆虎女回到家以后达成的谅解是和什么人达成的谅解。谅解备忘录在哪里?

    无可奈何花落去 回复:
    多次暴力,应该顶格处罚,这里并没有。而且试试不清楚的前提下,已经预设了处罚结果,而且舆情并没有对事件产生影响。确实nb。
    飞天 回复:
    不能告诉你不然易穿帮
  • 2024-09-16 11:36

    逆行本身就是无事生非!

    竹林听雨 回复:
    男司机没有半点错误,法决不应该向不法让路。
    史强 回复:
    中国所有小车驾驶员都有逆行超车史
  • 春夏 37
    2024-09-16 13:50

    要说借故生非的应该是这个退伍军人。他借女司机逆行的错,故意往前顶,犯了典型的路怒症,使得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他的这种主动顶车行为没有起到激化作用是说不过去的。

    家在运河边 回复:
    颠倒黑白
    用户10xxx55 回复:
    新水军?正常形式,不往前开,难道倒退不成?
  • 2024-09-17 00:38

    这老禽兽又发了一笔黑心钱

  • 2024-09-17 17:05

    女子逆行违章,打人等是不对,男子不让行也无可厚非,但男子就是缺个德,德是我们中华每个人做人最基本的,当今社会法与德两者,大家都注重了法,而忽略了德!

    岳云 回复:
    刚走个陈教授,又来个王教练,6[得戚]
    ~n~ 回复:
    教练祝你也碰上路虎
  • XYZ 28
    2024-09-17 10:30

    看看,这就是政法大学大教授的学术水平,都能低下到如此程度,可想而知,他教出来的学生又会是怎样的?同学们,你们出校门以后,千万别说是陈碧教授的学生,因为一提到他,你可能会找不到工作的。

  • 2024-09-17 14:07

    不管是无事生非还是借故生非我就问一下专家跑到人家车里去打人法律管不了她吗在公共场合辱骂殴打他人法律管不了她吗在公共场合持械伤害法律管不了她吗在拥挤的道路上逆向行驶法律管不了她吗受害者报警后女司机没有等警察到现场处直接开车走了是否属于肇事逃逸而且之后也没有主动到派出所处理真的应了这句话了打你怎么啦你报警啊难道法律真的管不了她还是山东的法律就是他们家写的啊

  • Peter 26
    2024-09-17 07:58

    睁眼说瞎话,没有底线了

  • 2024-09-17 11:08

    其实严格说路虎女侵入私人空间殴打别人既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如果她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积极道歉赔偿,求得别人谅解,并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那我们又何必把她往绝路上推呢。她当时也许是一时激动冲晕了头脑,所以还是给她一个机会。

  • 松鶴 24
    2024-09-17 15:08

    对向车正常行车一没有碰到女车二没有骂人,女车为什么平白无故的张嘴就骂抬头就打还跑到车里面去打而且返复拿东西打了好几次,眼睛都瞎了吗看不见,这是严重的寻衅滋事

  • 2024-09-16 10:56

    人家就被人抬出来为青岛洗地的呀。

  • 2024-09-17 11:28

    断章取义。寻衅滋事罪还需要后果严重到一定程度,普通的无事生非借故生事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就跟小偷小摸只会拘留几天,盗窃到了一定金额才会判刑。

  • 2024-09-17 10:00

    不可能没关系网,有句话说的好通过7个人世界上任何人都能联系上,理论上现在看到了这几句话的人通过中间5个人都可以和打人女士联系上,何况小小的青岛打人女士作为本地人在强力部门联系上一个关系户不要太容易!

  • 2024-09-16 23:41

    不要用什么专家或者教授来抵制民声,专家都有好多被撤掉了,教授的话一定对吗?对与错?轻与重?相信群众的眼光是雪亮。

  • 2024-09-17 19:01

    路虎女公共场合违法乱纪、殴打他人,就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违法后,还不配合交警辅警执法,在有出勤执法人员的情况下,在帮凶黑子男子协助下驾车逃离现场,更是罪加一等,当以逃逸罪论处,如有民警在场可以开枪击毙[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 2024-09-17 15:45

    专家教授警方路虎女认知基本一致。

  • 2024-09-16 10:07

    这推理够精辟,法规有漏洞!

    重度嗜茶 回复:
    不可能没有漏洞的
  • 2024-09-17 14:12

    我现在身上没有钱不然真的想去青岛旅游然后跟露虎女来一次偶遇然后她一生气就拉开我的车门然爬上去然后我就赶紧销住车门把她招呼好了然后她就开心的回家了

  • 2024-09-16 19:10

    还说 顶? 逆行插队 不让就是挑衅别人 也不知道是我们这群人有问题 还是这法律有问题 不管怎么看 事情开端就是逆行插队

  • 紫羽 14
    2024-09-17 15:25

    呵呵,有人欠我钱我去闹事不算无事生非吧,不照样算寻衅滋事

  • 2024-09-17 12:42

    “真正能无事生非的估计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去做”——完全赞同!这话说的太精彩了![点赞]

  • 2024-09-17 00:03

    是这个逻辑

  • 2024-09-17 16:35

    寻衅去哪里了?

  • 潜龙 13
    2024-09-17 12:30

    解释的动机太明显了。

  • 2024-09-17 13:02

    世上哪有无事生非,打你是看你不顺眼,都是有理由的呦

  • 哈哈 10
    2024-09-16 12:12

    这位是法学砖家,一锤就碎

  • 2024-09-17 18:01

    那感情好,以后谁要是被说是寻衅滋事就把这个案例和这个教授解释搬出来。说明是有原因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 2024-09-17 01:45

    所谓借故,就是无事生非!语文学好点!借故就是制造是非,仅此而己!比如看你不顺眼就故意碰你一下,如果今稍为露出不满或不乐意,然后就下手!这就是典型的无事生非。

  • 2024-09-18 01:08

    青岛旅游顺便卖卵代孕,吃青岛大虾吃不起滚蛋,挨崂山耳光到青山村,不同的青岛欢迎你

  • 2024-09-16 12:13

    借故生非是不是就是你无故骂我还往我脸上吐口痰,然后我把你打了就算我寻衅滋事啊。

  • 2024-09-16 06:02

    顶了三次是欺负调戏妇女,乎几个大嘴巴子并无不妥。

    简简单单 回复:
    不是因为被打了几十个耳光么??现在直接去打这女的几十个耳光呢?反正不都是事出有因?按青岛警方的几个通告,这个也是事出有因吧???1000块 有人给不出来么?? 以后是不是都能这么处理呢?
    武寒旭 回复: 简简单单
    键盘侠,你去打吧。
  • 2024-09-17 13:02

    忽悠,大忽悠,忽悠大师!

  • 2024-09-17 17:45

    陈教授是教烹饪的吗?

  • 2024-09-18 01:09

    普通人不要去山东,玩儿不起

  • 2024-09-17 12:19

    行车纠纷,价位纠纷,行走纠纷,……什么都有纠纷,这样就没有寻衅滋事了[哭笑不得]

  • 2024-09-18 22:27

    你们说的都对,反正我就是不敢去青岛。

  • 2024-09-18 12:24

    广西柳州鹿寨一个小镇的人路过,我路过的

  • 2024-09-18 01:27

    一大批伪专家操纵了舆论和方向,要醒醒了动动脑子,治国不是过家家,不能偏听偏信。

  • 2024-09-18 13:20

    不是寻衅滋事,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带了武器,就是谋杀未遂

  • 2024-09-16 10:23

    没有反转的可能了,大家都散了吧。

  • 2024-09-17 02:51

    明明借故生非

  • 2024-09-16 19:07

    以后有纠纷 动手就行 有先例 一千块十天拘留 完美结局

  • 2024-09-16 12:51

    请律师打官司就行。

  • pls 2
    2024-09-17 10:58

    陈碧人渣教授

  • 能量这么大?请到政法教授来洗地?

  • 2024-09-17 12:05

    对,就看青岛能不能接得住

  • 2024-09-17 11:12

    这个崂山女,说没有背景任谁也不相信,否则这事没有这么轻松解决

  • 2024-09-16 12:52

    好吧,以后怎么定义“无事”又是个难点了[抠鼻]

  • 2024-09-16 12:53

    图一男人经常发表些让人感慨万千都言论,不信,大家去网上查一下。

  • 2024-09-16 12:43

    违规逆行 暴力打人不是无事生非 是啥?

  • 2024-09-16 13:04

    那顶车别车也算借故生非

  • 2024-09-17 13:07

    散了!散了!大家都散了!记住可以连打五次!可以逆行一次!

  • 2024-09-17 09:53

    再有学问的教授,也教不了脑残的喷子

  • 2024-09-18 12:05

    这要放多少漂白粉

  • 2024-09-18 08:02

    有没有可能逆行在青岛属于很正常的一件事?这个事件后又一个青岛警察都逆行了。

  • 2024-09-18 08:37

    性别一换,呵呵

  • 2024-09-17 09:41

    什么叫兽,纯粹是为利益而为。警方的处理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心里都明白。

  • 2024-09-17 20:16

    像这样的自以为是的教授太多了,才会出现似是而非,指鹿为马的事!

  • 2024-09-17 22:16

    1,汽车逆行,司机知不知道,违不违法? 2,汽车依序前行,让是人情,不让是本份,何错之有。 3,有急事就可以逆行?打人的时候,好象并不着急! 4,快速的为事件“降温”是青岛市的形态须要。也是必要。 5,发布的公告,让人们总感觉“缺了点东西”!是什么呢????? 6,穿警服的人,在我们老白姓眼里,一言一行都是法律法规的代表和体现。 7,在执法的时候,应体现出来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才能以理服人,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维护着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 2024-09-18 09:12

    这事儿若处理不当,以后在交通过程中就会产生更多的暴力!就像当年扶老太太法院判决一样。直接扭转人们的人生观!

  • 2024-09-17 10:59

    呵呵

  • 2024-09-17 11:56

    无事生非叫寻衅滋事。那有事生非就叫事出有因。就不叫无事生非。意思说凡有因才有果的事都不是寻衅滋事??

  • 2024-09-18 08:46

    交通纠纷是她与大巴车的,王某只是正常跟行。

  • 2024-09-18 14:18

    “专家”?

  • 2024-09-18 18:31

    无事生非?讨薪怎么也套用罪名?

  • 2024-09-18 13:14

    洗-洗-洗-!再洗也都是脏东西!洗不掉!就用砖家砸!

  • 2024-09-18 10:21

    从大虾开始,人家那里已经多次告诉你们,别去人家那里了[裂开][抠鼻]

  • 2024-09-18 11:32

    这个无事生非竞从一个政法大学教授嘴里说出来,我只能说牛逼[点赞][点赞][点赞]。何为私家车?私家车里就是私人空间,自己在按法按规的私家车行驶在路上被对向违反法律法规的司机下车申手入我的私家车内殴打这样还不是寻衅滋事?虽然公路是国家的,但在购买车子加油上都是交给国家税了的,所以在路上车子里就是个人的私人空间。

  • 2024-09-19 03:38

    一个政法教授法律水平低到这种程度,她底下的学生可想而知!

  • 2024-09-18 23:27

    按这个逻辑可以随便杀人。

  • 2024-09-18 11:56

    难道这个男司机不是借故生非了?

  • 2024-09-18 08:20

    这种所谓的教授,只剩下一个名称了。你甚至可以叫他:不学无术。

  • 2024-09-18 10:01

    文中有句话说的有道理 违法成本太低,而维权成本太高,很多普通人只能忍气吞声 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 2024-09-18 09:57

    大家都觉得接不住,但是偏偏接住了

  • 2024-09-18 08:29

    外语还得学啊

  • 2024-09-18 14:47

    就是不改口,你想怎么样?你能怎么样?

  • 2024-09-18 18:08

    不是有车在边上就是交通纠纷了

  • 2024-09-18 14:00

    这个判决的结果提醒大家,以后估计没有人会忍让不还手了

  • 2024-09-18 12:18

    一伙黑社会

  • 2024-09-18 11:55

    如果有陪审团可能会好一点

  • 2024-09-18 21:41

  • 2024-09-17 23:02

    药家鑫把棺材板敲的哐哐响,大喊我也是交通事故在前

  • 2024-09-19 00:07

    真扯淡!政法大学教授的解释本是就是“无事生非”混淆视听瞎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事件的出现是没有诱因的!”逆行”打人不算“寻衅滋事”那么“正常”行使被打就是“寻衅滋事”!你真的是“叫兽”啊

  • 2024-09-18 07:55

    现在有的女的动不动扇耳光男人其实风险很大的。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你打的那个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 2024-09-17 08:14

    关键是一边打人,一边就把交通肇事解决了,大客司机还不要赔偿。大客司机好人啊?

  • 2024-09-17 10:14

    我对陈教授的说法不认同,然后打了她几耳光,这也算是事出有因吧?

    班班 回复:
    是事出有因但是因不够
  • 2024-09-18 00:56

    犯罪成本过低,只会让守法的人也去违法

    王宇 回复:
    成本高低要看对谁,普通人可能已经进去吃牢饭了。反正我是不敢打退伍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