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出租车司机突然遭到两名光着身子的乘客殴打。司机很恐慌,报警。当警察来了之后,打人的乘客还很嚣张,没有一点收敛,叫嚣着说道,是我打的。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一点也没有感到害怕。 (案例来源:) 张小勇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为了养家糊口,就算夜晚也要跑车,并且跑到很晚。 这天张小勇接到了两名乘客,这两名乘客光着膀子,张小勇载着他们出发。 可是在行驶的过程中,张小勇与这两名乘客发生了口角,这两名乘客让张小勇停车。 张小勇将车停下来,可是这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还不解气,让张小勇下车。张小勇下车与他们理论。 可是这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不讲理,竟然殴打张小勇,张小勇双拳难敌四手,被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打倒在地。 由于两名乘客殴打张小勇是在道路中间,迅速的引起了很多围观群众,有人就报警了。 民警也很快的出警了。当民警赶来时,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不仅不认错,也不收敛,反而嚣张的说道,对的,就是我打的,我打的。 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不仅承认了,而且满不在乎,一点也不害怕警察。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殴打出租车司机张小勇,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与张小勇有什么矛盾,但两名乘客殴打出租车司机张小勇就是不对的。 张小勇双拳难敌四手,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属于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需对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进行处罚。 所以这两名乘客会被处以10~15的拘留,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至于具体应该怎么处罚,当地警方有自由裁量权。 2、如果张小勇谅解两名乘客,那么可以不对他们进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两名光着膀子乘客能够积极赔偿张小勇的损失,得到张小勇的谅解,与张小勇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不对两名乘客进行处罚,可以不对两名乘客进行拘留的处罚。 但是出租车司机张小勇会原谅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吗?那还不好说,因为现在还不清楚他们具体的矛盾,只知道两名光着膀子乘客殴打了出租车司机张小勇。 3、张小勇可以要求两名乘客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张小勇被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殴打了,那么张小勇会受伤,就需要去医院进行治疗,会产生医疗费。 由于张小勇受伤,就不能开出租车,就不能赚钱了,会产生误工费。 张小勇在医院治疗期间会产生护理费。 而这一切费用都是由于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殴打了张小勇导致的,所以两名光着膀子的乘客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看起来。打人的崂山女。那么处理,给很多地方起了诱导公式。
关5天罚伍佰,具体可参照山东崂山案件!
当者警察的面都敢打人。有脾气。
才赔一千,打
行车纠纷!
打人最多罚1000块然后在自己家里拘留几天就没事了
起码要赔三至五万,否则拘留!
这得多么渴望到监狱吃饭不花钱
跟警察说他们抢劫呀,十年起步。
是否能这样理解:有钱就能打,大不了赔点钱!
互殴
不需要你这个小便给我们普法,只需要告诉结果就行
快躺在医院里30天
如果是两名光膀子女乘客…………
挨打还手了么?互殴。
不知谁订那些甘轻处罚条例?应改重罚!起警戒作用!
行车纠纷引起,不符合寻畔滋事
说了一堆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