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场因自行车引发的意外纠纷引人关注。男子李某借用邻居陈某的自行车去买味精,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9-16 23:48:17

青海,一场因自行车引发的意外纠纷引人关注。男子李某借用邻居陈某的自行车去买味精,不料因刹车失灵撞树致残。李某索赔遭拒,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判定邻居陈某需承担部分责任。 故事发生在青海省某村,60多岁的李某是村中一民,与陈某为邻。一日,李某家中亲戚来访,他忙着准备饭菜时发现缺了味精。情急之下,他向陈某求助借车,打算速去速回。 陈某家门口停放着两辆自行车,李某选中了陈某儿子常用的那辆,未料这辆车刹车失灵。下坡时,李某失控撞树,重伤倒地。经治疗,李某腰部严重受伤,构成九级伤残。他随即向陈某索赔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13万余元。 (来源: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 然而,陈某却坚称自己并未同意借车,指责李某擅自取车属盗窃行为,应自行承担后果。双方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李某一气之下将陈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陈某及其代理人提出两点辩护意见:一是李某未经允许取车属盗窃;二是李某选车不当且未遵守交通规则,应负全责。但法院调查发现,陈某在调解过程中曾承认听到李某借车并未制止,且明知自行车刹车有问题却未提醒李某。 法院认为,陈某以默示方式同意借车给李某,且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告知,存在过错。同时,李某骑行时未遵守交通规则,也有一定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定陈某承担30%的责任,需赔偿李某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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