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逆子!山东济宁,一位年轻小伙,和母亲要钱未果后,直接在大街上,将母亲踹倒在地

盼柳说评你好 2024-09-18 07:38:01

这是逆子!山东济宁,一位年轻小伙,和母亲要钱未果后,直接在大街上,将母亲踹倒在地,更有甚者,在路人看到阻止后,男子不依不饶,继续对母亲大打出手,直至有人报警,民警到来后,男子仍然喋喋不休的骂个不停。 (来源:椒点视频) 通过网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事发当时,一位年轻小伙,在不断的推搡、踢踹一位中年女子,致使女子倒地。 看到女子倒地,男子没有任何的犹豫,继续踢踹女子。 此时的路人见状,认为男子的行为太过分,纷纷上前阻止了男子的行为。 原本以为,现场这么多热心的群众,男子会有所收敛。 万万没想到,女子站起来后,男子直接挣脱众人的束缚,对着女子继续拳打脚踢,直至民警将男子带走调查。 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男子如此大动干戈? 就在网友以为,双方之间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时,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双方之间是母子关系。 事情的起因是,这位儿子,想要和母亲要钱花,在遭到拒绝后,气急败坏的对母亲大打出手。 有一位网友表示,这就是经常说孩子还小的那些家长吧,也算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也有网友称,对于这样的状态,一点都不同情当妈的,因为孩子今天的状态,就是当妈平时溺爱的结果,有因必有果。 确实,网友的观点不无道理。毕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没有任何的疑问,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殴打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10日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个人认为,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己的母亲大打出手,不仅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更是公然挑战大众的公序良俗,完全可以从重处罚。 其次,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男子有如此的所作所为,纵然有其个人原因,但良好家风的缺失,也是造成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 所以一个好的家风,至关重要!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家风的建设。 最后,惯子如杀子,一句简短而又警示意义十足的话,很多时候,做父母的都怕孩子吃苦受累、受委屈,所以极尽可能的满足孩子的一切需要,殊不知,这种行为迟早会害了孩子。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护苗有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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