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女子趁丈夫不在家,邀请男子到家中。不料,在两人正高兴时,女子丈夫回来了,看到眼前的一切,他拿着猪笼,和3名朋友,一起将男子塞进猪笼中,并扔进水中浸猪笼。 (参考信源:中国长安网) 广东茂名,一场由感情纠纷引发的事件,让原本平静的小镇一夜之间成为众人热议的焦点。 事情的起因源自杨春梅与其情人张明的“相见”。 杨春梅的丈夫刘杰常年在外工作,夫妻之间的感情日渐冷淡,而杨春梅心中早已有了自己的小算盘。当她得知丈夫即将出远门时,内心一阵窃喜,马上打电话叫来了情人张明。 张明接到电话后,心情愉悦地赶往杨春梅家中,两人多日不见,见面后自是难以抑制情感的迸发,竟在家中开始欢愉。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刘杰早已察觉到妻子的异样,此次“出远门”正是为了抓个现行。 刘杰与妻子杨春梅的婚姻,早已埋下了信任危机的种子,此前,他就发现妻子有背叛的迹象,却一直缺乏证据。 这次的“出差”其实是一个圈套,他假装离开,却在家附近偷偷观察,等待着妻子会不会趁他不在的时候与情人私会。 躲在一处的刘杰眼见张明进了自家门,他怒火中烧,立刻召集了几名朋友,带上准备好的猪笼,准备好好教训这个胆敢侵入他家庭的男子。 刘杰和朋友们一边聆听屋内的动静,一边在心中盘算着如何惩罚这对不忠的男女,时机成熟后,他们猛然踹开房门,冲进了屋内。 眼前的一幕让刘杰的怒气瞬间爆发,情人张明和妻子杨春梅显然没料到这一切,瞬间吓得不知所措。 刘杰没有给张明解释的机会,和朋友们将他捆绑后塞进了早已准备好的猪笼中,张明不停哀求,但刘杰心中怒火中烧,决定要让张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是你应得的!”刘杰咬牙切齿地说着,随后指挥朋友们将竹笼抬到了屋外的水边。 张明吓得面如土色,求饶声连连,但无人理会,最终,张明连同猪笼一起被沉入水中。 这起偷情被捉、当场“浸猪笼”的事件,很快就通过社交媒体传播开来,有目击者拍下了张明被捆绑并丢进水中的全过程,视频迅速在网络上引起轰动。 一时间,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有人拍手称快,认为这样的惩罚合情合理,也有人表示不满,认为刘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不应私自动用私刑。 视频中,张明被五花大绑,脸上还有明显的伤痕,浑身只剩下一条内裤,显得无比狼狈。而与之相对的,是一名裹着浴巾、跪在地上痛哭求饶的女子——杨春梅。 视频未交代具体情况,但从众人的描述来看,正是杨春梅的丈夫刘杰以及他的一帮朋友合力将张明捉拿,随后进行惩罚。 随着视频的传播,事件也引起了当地警方的关注,电白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晚抓获了涉案嫌疑人赖某明。 据警方通报,视频中的男子张明在经历了短暂的水下折磨后,便被及时救出,身体并无大碍。但警方明确表示,这种私刑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警方正在追捕其他涉案人员,并进一步调查事件的真相。 从法律角度来看,刘杰等人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违法,虽然张明的行为在道德上有失偏颇,但刘杰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显然是不理智的,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私人纠纷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情感上的背叛固然让人愤怒,但暴力和私刑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人家不用私刑怎么惩罚奸夫淫妇?国家依法给办了?
有时候私刑也是有理的。错就错在不该睡人家的老婆。政府应出台政策谁犯错不管大小都应自己负责任。这样我想以后这种事情会渐渐消失。
杀了两人都不解恨!还法律解决!这种事法律解决不了的!
有时候古时宗法还是很有道理的
这个办法好,应该大力推广
应该没收作案工具的
睡别人的老婆为什么不违法
奸夫死了吗?没死有什么好BB
就是维护奸夫淫妇的利益。
婚内出轨不入刑,这种私刑只会更多
什么法律,对真正触犯法律的恶人处理不公平,正义道德的人确认为触犯法律,无耻!
通奸无罪,捉奸才有罪。而且还不是互殴那种。你去捉奸,奸夫淫妇变成弱势群体了。浸猪笼不可取,应没收作案工具。
这个被浸猪笼的破坏人家家庭它就没罪?没罪要被浸猪笼,他们干嘛不去浸别人而浸这个奸夫,fl你出来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光惩罚男的,为什么不搞个大点的猪笼?
如果浸猪笼可以推行,至少一半的人要被浸猪笼
必须用私刑,这种比登堂入室盗窃抢劫还严重的恶事,法律选择无视,只能自己讨回公道了
这是在维护正义!
古法应浸的首先是浸女人在先。
国家规定,通奸不是犯罪!
应该把这个畜牲给阉了!
荒谬,死了一个奸夫还有千千万万个奸夫,但你没那么多条命去弄死每一个奸夫
复古不彻底!应奸夫淫妇一起浸![敲打]
暴力和私刑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宽恕也不是唯一的选择!!
有那劲,往自己老婆身上使,睡别人老婆,被浸猪笼惩罚,家人孩子都跟着你丢脸不?
把狗男女一起浸猪笼才对!
浸猪笼还不如阉割,没收其做案工具,为民除害!
按古代说法这是和奸(互相勾搭成奸),应双方浸猪笼,只浸一人不公道
传统文化推广[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这次又这么有作为,可能也是奸夫之一,出来做了他
一起沉湖
浸猪笼虽然有点过分,是张明破坏別人家庭的在先,警方抓捕他人也有不符合情理,难道你警察的老婆任由别的人睡吗?
在中国对待奸夫淫妇早应该恢复浸猪笼的惩罚。这样社会、家庭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不和皆的现象。
法律应该充分考虑到中华文明自古以来的良好社会道德丶习俗与百姓情感!
奸情算不算盗窃呢?应该根据结婚时的彩礼判刑。结婚时送那么多彩礼,别人不送彩礼随便用,算不算偷呢?
那是因为通奸没入罪、罚得太轻了、应该判没收作案工具、罚全部财产的百分之七十给对方。
去别人家搞别人的老婆,别人去你家报复你的妻女亲人不是顺理成章吗?这样的悲剧还少吗?
出轨不犯法,所以结婚的越来越少。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所以找对象不找异性了。
建议全国推广
人家几十上百万标来的,你想拿去享受就享受,偷东西做牢,偷情为何不坐牢,建议使用私刑,该打死就打死
他老婆不用浸?留下自用??最坏是女人给绿帽老公戴
都生活不下去,何必苟合,离了算吧
大力支持严办奸夫涩妇支持浸猪笼入水。
搞错了,古代通奸,男的当场打死,女人才浸猪笼
阴招需用阴招拆,如果是:“逃跑时失足掉落水中溺亡了”,又如何呢,2乘3得6,3乘2又得6,结果是一样的,后果是相反的
自愿奸情,合法合理,用私刑的关十年
出轨受保护,不违法。反倒是你骂不得打不得,甚至曝光都是违法,只能忍
为什么不是两人
女人有选择性伙伴的权利,不违背妇女就不算犯罪,但你胆敢侵入他人住宅淫其妻,不浸你浸谁?建议此类淫案应以猪笼推广之,以正社会风气!奸夫淫妇浸无赦!
什么社会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必须遵守法纪。女人出轨那是男人没本事应该珍对的是她而不是情夫!但坚决反对婚外情对婚外情坚决反对!
活该!留名三代!
这男人也是个犟种,还特地准备好了猪笼,服了。就算不犯法,你把情夫侵猪笼了,你就能跟你老婆过好了吗?这种出轨的老婆还非要不可吗? 懂事的男人,直接拍下证据,然后离婚叫女人净身出户。[滑稽笑]
女的邀请男的,女的更改浸猪笼
回归传统,继承传统!
支持这种用浸猪笼的方法惩罚偷情者。
怎么啦?行刑中止?!差评
不应该两个人一起吗?这是舍不得?
他下次不敢了
哥,你浸错人了
编故事,不要用地域名好不好?茂名哪里惹你了?
偷又偷,摸又摸,一家事,几家愁
没收两人的作案工具呗
奸情和命案正是因为缺失公允的法律造成的。
人家的家事,不关我事
支持
对出轨的,就应该这样。
合情合理合法
奸夫浸猪笼 淫妇不用陪着?
二个有是的,去开个钟点房开心一下多快乐
支持浸猪笼,并没收作案工具,女的也用同样的办法
应该是女的呀
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挺多的,但是猪笼却很少啦[捂脸哭][捂脸哭]
这本身就是民间的行为规范,捉奸见双所采取的浸猪笼惩罚措施没有问题,值得提倡,以正民风。但这样的话,那些隐藏的官场上利用职权的奸夫淫妇们,肯定会跳出来坚决反对。
半桶水
凭本事偷,请文明抓奸
终于有一个能浸猪笼了
文中最后一句事实上恰好相反。
哪里犯法就惩治那里!!!
什么时候的事情
应该浸猪笼。
故意杀人罪
通奸是正常的
就是应该当场浸猪笼,为什么那个女的没有提及
应该无罪释放并全国推广!
既然没事就不该再去追究什么,至少它会长了记性,难道不是吗[开怀大笑][开怀大笑]还去追捕其它什么了,好友喊了来帮忙难道不帮吗…[狗头][狗头]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如果浸猪笼不违法,估计我都死了好多次
这文章骗爷,瞎编乱造,谁拍的捉奸全过程视频,
关键是走合法有毛用!
对罪大恶极,惹起民愤的罪犯不妨采取极端的手段是必要的。
睡别人老婆多了去,工地外面临时夫妻搭伙你去抓啊
为什么不把那个女的也放进去
完全没有必要花很高的代价去找一个和你领证结婚的女人
值得大力支持推广
干得漂亮
这是中国古代,遗留下来的刑罚
法轻招奸多,法律也有过。
你满足不了就放手,也是放过自己。
应该两个偷情者一起干掉[滑稽笑]
通奸无罪是哪个畜生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