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乌兰浩特市!一女子因为在自家店铺用A4纸张贴了招聘信息,被当地城管局以违反规定私贴广告为由,罚款200-1000。[恐惧]据 店铺老板哭诉反馈,如果不自觉去补交罚款的话就封她的手机号。 就因在自家铺子里贴了张A4纸,就要接受那么重的罚款,不去的话还要联合通信商封号。不仅老板想不通,我们绝大数人都纳闷。 这种在自家贴招聘信息是否属于“贴小广告”的范畴?城管发现后没有对店主提出警告或批评,直接进行罚款的行为是基于啥样的规定?不去就要封店主手机号的行为是否属于扩张执法? 请懂行的朋友们科普一下,让我们大众了解了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马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