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老人病重后,女儿带她四处求医,三个儿子却不管不顾,不料老人去世后,三个儿

盼柳说评你好 2024-09-18 22:38:34

新疆,一老人病重后,女儿带她四处求医,三个儿子却不管不顾,不料老人去世后,三个儿子却突然跳了出来,争夺3万元的死亡补助金。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院) 徐大娘和白大爷一生恩爱有加,从一无所有到后来的风生水起,可谓是平淡却又不平凡。 加上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隔三差五地回家看望,让两位老人对老年的生活异常向往。 然而,原本平静的生活,却因两位老人一次次生病变了,尤其是徐大娘可谓是病魔缠身。 先是白大爷生病去世,祸不单行,从2010年起,徐大娘陆续患上了老年性白内障、黄斑病变、肺病、心脏病、宫颈恶性肿瘤等20多种疾病。 看着徐大娘接踵而至的疾病,女儿白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为了给自己看病,白大娘召集齐了三个儿子和女儿白露,想要让他们四兄妹每人掏点钱。 “妈,您病,我也很着急,但家里还有孩子要养活,我真的没钱……” “妈,我的情况你也知道,我还是个残疾人,我也拿不出钱……” “爸,我也没钱……” 听到要自掏腰包给母亲,三兄弟纷纷表示都拿不出钱,一个个都落荒而逃。 但徐大娘深知,三个儿子并非是真的经济困难,她这三个儿子虽无固定职业,但均取得逾百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且有房屋可以出租,根本不是所谓的穷困潦倒。 徐大娘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看着不孝顺的儿子,她甚至都不想存活了。 谁知女儿白露情深意重,她并没有因为一次次的费用而退缩,她哭着告诉徐大娘:“妈,没事,哥哥弟弟不管你,我来管,家里还有我呢,后续治疗费用不够的话,我来兜底,即便砸锅卖铁,我也要救您。” 此后,白露带着徐大娘四处求医,精心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还带着她四处旅游,改善她的心情。 短短十年的时间,徐大娘一共花费了85万余元。 无奈天不留人,即便花了这么多钱,还是没能留住徐大娘的命。 徐大娘去世后,社保局给徐大娘发放了养老丧葬补助金6274元,一次性抚恤金28233元。 于是,白露顺理成章地准备拿着这笔钱去还贷款。 不料,白露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却不干了,他们非得跟白露要这3万余元,白露讨厌哥哥弟弟的贪得无厌,于是拒绝给付。 为此,三兄弟齐齐又将白露告上法院,请求平摊这笔钱。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评价此案呢? 1、白露认为,这笔钱是母亲去世后留下的,属于母亲的遗产,母亲曾经立过遗嘱,她名下所有的财产均归女儿白露所有,所以白露认为自己应当理所当然地继承这笔遗产。 2、三兄弟认为,同样都是儿女,养老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应当由兄妹几人平摊。 3、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徐大娘过世后的养老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抚恤金是否为遗产。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意思就是说,死者生前产生的财产为遗产。 而在这起案件中,养老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抚恤金是徐大娘过世后产生的,并非徐大娘在世时留存的个人合法财产。 故,一审法院认为上述费用并非徐大娘的遗产对其分割不能适用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养老丧葬补助金系为死者办理丧葬事宜的专门费用,应根据丧葬事宜的办理情况及费用负担决定如何分配。 而抚恤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或是有扶养关系的人的一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补偿,其分配原则应当根据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及对死者的依赖程度适当分配,而并非平均分配。 最终,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抚恤金和养老丧葬补助金分割给白露30%,剩余的70%由白露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平分。 4、一审过后,白露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导致判决错误,于是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母亲临去世前,最不想见的就是三个儿子,所以母亲去世后,她也不想让三个儿子拿她的钱。 然而,二审法院还是认为能够被列入遗产范围进行继承的财产,都应当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便实际取得和拥有的财产。 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0 阅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