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停在路边的车辆自燃后,引燃了农民的麦田,不料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过失引发火灾,拘留12日,男子不服,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同时发出灵魂拷问“车子自燃难道是我能控制得了的吗?”。
(来源: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烈日当头,张忠义热得哭爹喊娘,本想找个阴凉地待一会儿,无奈,空气中都散发着热气。
如此炎热的天气,张忠义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矿泉水是一瓶接着一瓶喝,但丝毫没有缓解他的燥热。
无奈之下,张忠义只好躲进车里。不料,车里的温度远比外面的温度更高。
于是,张忠义只好点火,打开空调。
几分钟过后,张忠义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凉意,正在张忠义美美地享受空调的凉爽时,突然,张忠义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
来不及多想,张忠义赶紧下车查看,只见发动机蹦出丝丝火苗。这可怎么办呢?
张忠义首先想到了车后备箱装着的矿泉水,他立即打开矿泉水瓶,朝着着火的地方扑过去。
可惜,矿泉水在燃烧的火苗面前简直是飞蛾扑火,火势逐渐扩大。
眼瞅着救火无望了,张忠义这才赶紧拨打119消防急救电话,等到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火势已经蔓延到了麦田,足足烧了50亩麦田。
随后,警方对起火原因就行调查,查到原委后,警方以张忠义过失引起火灾为由,对其作出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
张忠义不服,不服的理由有4个:
1、他并未违停,停车地点是乡村无人地段,并未对其他车辆或行人造成任何影响。
2、麦田点燃的原因是风向所致。
3、在一周前,他曾对车辆进行过车况安全检查,已经尽了谨慎等应尽义务。
4、车辆自燃是意外事件,他在主观上对车辆发生自燃并引燃麦田事件不存在任何过失,该事件是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
为维护自身权益,张忠义果断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法庭上,公安机关抗辩称处罚非常合理,理由是张忠义将车辆停放在没有进行秸秆打捆的田地内等人,开着空调处于怠速状态,才导致发动机失火,这是主因。
那么,本次火灾张忠义是否存在过失,公安机关对张忠义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法院认为,首先,张忠义作为驾驶人员,应当知道大田地不是车辆停放的合理位置,应当意识到炎热天气的情况下,将未熄火开着空调的车辆停放在布满易燃麦秸的田地里,存在引发火灾的风险,
但是,张忠义因疏忽大意而未意识到,导致火灾发生,引燃小麦及麦秸田地着火,面积约50亩,显然对本次火灾的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其次,《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因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张忠义作出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忠义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你可以起诉车企,附带保险公司。
开始说停路边,后来又说停田里。小编耍流氓,呸!
说白了就是一点农田停车怎么了,我停上面是给你面子,
倒霉蛋儿
什么不要脸,天下无敌
首先要搞清楚一点 允不允许车辆未熄火开空调?有没有提示车辆未熄火开空调会引发自燃?如果没有那么就没有过失。车企和保险公司赔。
假新闻 !
故事是不是编的不知道。但车辆排气管前部的温度能够引燃纸张,稻草。
做过年审由年审单位负责,不需要做年审的由厂家负责,除非自己故意不年审才可能由司机负责啊,但是两个都是强权,只有司机最弱,所以在强盗逻辑下就是司机负责。
告错了人,应该告车企
如果是未熄火的车辆停在干燥的农田里,我个人认为还是有很大的失火可能性的,毕竟车辆发动机运行的情况下周围的温度还是很高的,完全有可能引燃干燥的稻草!
保险呢?
汽车为啥自燃?
有这么蠢的法官吗?
这样判?
好多喷子,水军,都是城里人
到底是车辆自燃烧了麦田,还是尾气点燃了秸秆烧了麦田